了享受型和发展型消费的新阶段。同时,互联网信息技术有助于实现空间分散、时间错位之间的供求匹配,从而可以更好地提高供求双方的福利水平,进而优化升级人们的基本需求。
传统消费由于时间、空间限制,在消费内容、消费时空上都有客观条件的限制,互联网消费由于成功运用了互联网技术,使得传统消费的时空限制趋于消失,形成了一种无边际消费模式。首先,消费者在商品服务的选择上是没有范围限制的。当前各个电商在互联网上销售各种各样的商品和服务,特别是为消费者提供了大量个性突出的非标准化产品,如图书、影视、音乐和游戏等。在互联网技术的蓬勃发展背景下,互联网能够以无限的商品来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其次,互联网消费突破了空间的限制。随着互联网在全球普及范围的逐步扩大,消费者能在世界各地购买世界各地的商品和服务,互联网提供了超越国家和地区边界的能力,互联网消费没有了边界限制;再次,消费者的购买效率得到了充分的提高。
网络技术的不断创新,使得包括商品搜寻、支付手段等在内的各种消费支撑技术得到了充分的发展,完全能够满足当前消费者方便快捷购物的需求;最后,互联网提供信息是无边界的。网络技术的发展使得各种类型信息排山倒海般地被消费者接收到,信息的传播同样不受时空地域的限制,同时借助于大数据技术,消费者的消费偏好、消费习惯等微观信息也被归纳统计,生产方更能借助于这些数据为消费者提供完善的服务,消费信息在生产与消费方的充分流动促使整个互联网消费稳步健康发展。
另外,“互联网+”时代的消费者不喜欢被动接受消费品和消费服务,他们更倾向于选择流行、时尚、前卫的新鲜事物来彰显自我魅力。这种倾向性的选择缘于互联网把产品、信息、应用和服务连接起来,使消费者的“搜索引擎”有了“库”、有了“源”。消费者如果想购买商品,可以方便地找到同类产品的信息,并根据其他消费者的消费心得、消费评价作出是否购买的决定。也就是说,“互联网+”的消费时代最大限度地扩大了消费增量、盘活了消费存量,强化了消费者自由选择、自主消费的系列权益。
而互联网+形态下的生态闭环,则是能为用户提供更加完整的,线上线下双重享受服务。就好比说,在网上,用户可以使用远方集团的各种网络产品,可以在上面享受所有远方集团提供的服务,可以看电影,看视频,听音乐,打游戏,看新闻,聊天,购物……线下呢,可以购买远方集团提供的各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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