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她一开始认识韩胜利的时候,他脸上就有疤,那她应该不会考虑他。
但是在接触之后,在她已经对他有好感之后,若只是因为他受了伤、留了疤,就放弃他,那她成什么人了?
重点是,她确实喜欢韩胜利,喜欢他有文化、喜欢他细心、喜欢他对她好......
今天她想了很久,如果她放弃韩胜利,会不会难过,会不会后悔。
答案是:会!
既然这样,那她想要牢牢抓住他!
丁一一早就猜到了唐玉琼会是这个答案。
唐玉琼并不是一个只注重物质的人,否则那么多人给她介绍对象,她应该早就嫁人了。
不至于等到现在。
要知道,这个年代能在百货商店上班,这可是个很抢手的职业。
谁家要是有亲戚在百货商店上班,那都很有面子。
因为百货商店的店员可以提前知道来了哪些货,并将一些紧俏的货留出来。
比如唐玉琼经常帮丁一一留一些东西,就是这样的道理。
有些紧俏货,可是需要一大早就排队来买的,若是来的晚了,就买不到了,所以经常有人一大早就在百货商店门口排队,就是为了百货商店开门后,能第一个冲进店里买东西。
丁一一想了下,说道:“玉琼,要不一会儿沈明征给韩胜利换药的时候,你看一下他的脸?他的脸伤的很重,你先不要太早下结论,免得等将来发现自己接受不了,到时候对两个人都不好。”
唐玉琼点点头:“好,一会儿我看一下,不过不管看不看,我的答案不会变,之所以想看,是想知道他到底受了多严重的伤,从而能够好好关心他、照顾他。”
丁一一感叹一声:“没想到韩胜利还挺有福气,遇见你这么好的姑娘。”
唐玉琼笑了笑,有些害羞:“是因为他人很好,所以我才愿意这样做。”
丁一一知道唐玉琼脸小,没有再逗她。
想起另一个问题,她问道:“之后韩胜利若是跟着我们去京市,恐怕回来的次数很少,你有什么打算吗?”
“这个问题,我还没有仔细想。”
也不是没仔细想,而是想了也不知道该怎么办。
毕竟她之前连韩胜利喜不喜欢她都不知道,也不知道韩胜利关于未来的打算,她一个人规划有什么用?
“也是,这不是你一个人的事,何况韩胜利是男人,如果他有担当,你们若是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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