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旁的一切发生转变,他们仿佛回到了崧庄外的那座垃圾场。
这里是一片破败破落的世界。
垃圾场,只是名字为垃圾场,这里满是被崧庄抛弃的灵,那座城市只欢迎豪门入住,他们这些混日子的,就只能住在这垃圾厂里挑挑拣拣勉强度日。
那时候的丁争还是小孩,从他的有意识的那天起,他就知道他的出生害死了自己的父母,太强大的修炼天赋夺萃了父母最后的生命反哺给他。
出生即可开口成言,这样的灵不管在人界还是灵界,都要称上一声妖怪,而太过于另类的总是被优先抛弃的。
丁争,定争!!能以天地为争夺!!向天地争夺一丝机缘,这是他给自己定下的名字。
以天地为师,就连小阴沟里的老鼠、恶狗见了还不能走路的他都要绕路。
让他从诞生起,就对世界充满了黑暗的恶意,路过的灵,看着躺在地上的那个小孩,看到他眼神中的仇恨。
天上下着雨,丁争在他出生后的第七天就能自主移动,这是属于灵专有的天赋,在非洲的某些灵,一生下来就学会行走,不然就会被那个残酷的世界所淘汰。
丁争爬过一间间屋子的门口,走过一间间破旧的房子,那些灵看他的眼神就像是看一个带脓的孢子,眼神中也是恶意,更多的是在笑。
就是这样的一个世界……
幻术之外,先前丁争对林初所说的话全都是真的,他不想隐瞒,在他的世界里,眼前的这些人早已变成了尸体,或许是他蜡像中收藏的一个。
最起码也要让他们死的明白……
他的眼神是亮的,正如他先前所说的,他的师傅化魔见到的那双亮亮的眼睛才多看了他几眼,而他的眼神发亮,则是在努力的仇视着这个世界,记住一切一切的灵,而那些都是他想复仇的对象。
逐渐长大,了解历史的这一段日子,丁争学会了隐藏自己,太锋芒毕露在这个垃圾场是活不下去的,就连垃圾都捡不到。
在垃圾场里,书是最不值钱的,这里只能当做引火的材料,他也知道了,原来在灵界这个诺大的世界外还有一个更大的星球,一大片的陆地,还有海洋,称之为地球,那里生活的是人类。
人有灵签,签订一种灵契,才能自由出入人灵二界,否则就要花费极大的代价,才能从几个固定的出口出入。
凭什么?
人和灵的差距凭什么这么大?
从书里他也了解到,灵界与人界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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