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承诺过会给乐队极大的自由创作空间,如果今天再抠那些合同模板上的条款,岂不是他在打自己的脸?
马南主要介意的,是刘敬信提出的那几点。
“我知道,你们担心乐队会被人为因素强行分开。但你们想过没有,如果以乐队整体的名义来签约,这不仅仅对公司不公平,对你们自己也不公平。以乐队整体的名义来签约,就必须要有一个主要责任人,其他人只有连带责任,这也就意味着公司对其他人也缺少必要的义务。责任和义务的降低,会导致你们乐队非常不可控。退一万步讲,敬信,就算公司愿意相信你,你的兄弟们愿意相信你,你恐怕也不会想要把所有人的利益都攥在你一个人手里吧?”
马南的这番话,让刘敬信陷入了沉默。
他之前确实没有想到这一点,只想着兄弟们必须在一起,现在听马南这么说,就好像是他要掌控乐队大权,想要捏住兄弟们的命运一样。
沉默着思考了好一会,刘敬信道:“好吧,我们可以分开签约,但我希望可以在合约里加上一条,公司不能以任何理由把我们乐队拆分。”
马南见刘敬信松了口,笑着点头道:“这是当然,至少在看得到的期限内,你们五个人在一起的价值,远远要比你们拆分之后的价值高。公司对你们每个人的未来都会有规划,在音乐上你们是一个整体,但你们又必然要成为不同的个体,这才符合咱们所有人的利益。”
现在所有的条款都已经确定,只差最后一条,也是最棘手的那一条了。
马南道:“你们想要只签三年,这时间太短了,是绝对不可能的。”
刘敬信道:“可是十年太久了,这个我们也没法接受。”
马南道:“你们这样想,在咱们的合约之内,已经给到了你们想要的一切,利益、自由以及创作保障。我可以拍胸脯说,这样的合约,国内任何一家公司都不可能给你们。那么,你们完全没有任何理由跳到别的公司去。如果不出意外的话,除非你们未来自己开公司,否则你们只要还在做乐队,就必然会一直留在咱们乔艺。这样看的话,你们签三年和签十年,对你们个人是没有区别的。可是,这对公司却不一样。公司没法确定你们未来的去留,如果公司对你们大量投入了资源,待你们真正能给公司带来效益的时候,你们却跑了,这结果是连我都没法承担的。”
刘敬信本来也没指望真的可以只签三年,这条内容就像是买卖一样,对方出价,他还价,一来二去,才能有一个令双方都认可的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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