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之前单纯了,现在是一条黑化了,会掀桌抄家的犬。
(注:汪家的家。
而坎肩是那种傻憨憨,阳光黏人型的。
有点熟悉。
張海琪那只叫小山的黑背犬,从见到她那天前,就对她无比热情,用大脑袋各种拱她。到她准备离开时,还用嘴咬她的衣角,死命把她往回托,就是不让她走。
嗯。
和现在坎肩的行为如出一辙。
沈明朝脑仁开始疼了,一不小心将心里话问了出来。
“你狗啊?”
谁知坎肩瞬间抬头,眼睛发亮,迫不及待地点头:“我是!”
早在之前他就有这个想法了。
沈明朝似乎对动物格外喜欢和偏爱。
他原本考虑过猫,只是实在对猫不熟悉,学不来精髓,他这体型也不太适合。
好在他是吴家的人,常年和吴家的狗待在一起,狗的习性他再熟悉不过。
不管沈明朝把他当人还是当狗,最重要的是能搭理他,其他都不重要。
“明朝,老板那声狗叫太不像了,你听听我的,我保准学得惟妙惟肖。对了你喜欢奶狗叫声,还是大狗叫声,我都能——”
话没说完,就被人用手纸堵了嘴。
沈明朝满脸黑线。
这家伙脑子抽风,在人来人往的大街上,不嫌丢人,说这些不堪入耳的话,她还嫌丢人呢。
她深吸一口气,到底是被坎肩不要脸的劲所折服了。
不轻不重地踢了下坎肩的小腿,丢下一句:“闭嘴!别在这儿发癫了!还不快滚过来开车!”
随后转身朝车的方向走去。
坎肩终于得偿所愿,在这一刻更加坚定了一个想法。
看。
还是当狗好啊。
当狗她就心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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