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跟叶子同学约会,不正式一点,不合适。
这两货的话,在苏亦看来都有些起哄的味道,也不得不承认,他们说的话有一定的道理。
鞋子总是要穿的,不然可能扔掉,那么在鞋子磨合期肯定会脚疼,只能忍着,然后点一下软鞋垫了。
他折回宿舍,加了一张鞋垫,重新下楼。
不仅如此,王讯还把凌余放在苏亦宿舍的红棉吉他给背上了。
之前,中文系老大哥凌余把吉他拿下来听苏亦唱歌以后,就没有拿回去,一直留在苏亦他们宿舍,美其名曰是让苏亦练歌,实际上,是想让苏亦再次跟叶子合唱《女儿国》给他们听。
苏亦问,你会弹吗?
不会!这家伙老实说。
苏亦无语,那你还背?
他理所当然道,小师兄你会啊,万一到时候,需要弹吉他呢,再说,现在时间还早,大饭厅能腾出来空间,还要好一会,这段时间,咱们也不能干等着啊。到时候,小师兄,你给我们弹弹吉他唱唱歌,也不至于冷场,对不对。 w_/a_/p_/\_/.\_/c\_/o\_/m
苏亦也不得不承认,他说的有道理。
但,苏亦觉得,这货之所以被着吉他,用意不仅仅如此,更多的原因还是因为他享受路上其他学生投来好奇跟羡慕的目光。
苏亦他们没有直接去舞会场地,而是去31楼等黎新叶她们。之所以说是她们,那是因为黎新叶叶不是一个人,她跟方灵都去,李志虹叶一起。
这一等,就等了大半个小时。
王讯跟张新无所谓,因为女生宿舍楼前,也不止他们仨在等待,同样也有其他人在等。
相互之间,还报以友好的微笑。然后露出你懂得的神情。
不用想也知道,都是。
要参加周目舞会的。
王讯还装模作样把吉他拿出来拨弄,到时候吸引不少目光。
我不认识你。苏亦赶紧远离这个骚包。
黎新叶李志虹方灵她们仨出来了。
当然,也不是说就只有她们仨参加,只是苏亦在她们77文学班,也就认识这仨。
经过介绍,也都分别认识另外三个姑娘。
皮肤有些偏黑的姑娘叫查英华,很少见的名字,跟金庸老爷子同姓。名字也很特点,很男性化。
皮肤之所以黑,那是因为插队被晒的缘故,估计再过一两年,又恢复成白皙的城里姑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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