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些诧异,那样艰难都熬下来的人物,就怎么无声无息的消失,这简直不可思议。
“上来就倒了,我把他埋在洞口半天了吧。不能浪费给你挖的那块地啊,勉强合身。
他本来就活不了,我这算不算行善积德,话说强哥你怎么和他掉坑里去了……”
“Shit!掉头!”
“啥玩意儿?”
顾不得一身的臭味,我咬了口馒头,直接卸下木质自行车往回骑行,憨忠急慌慌地赶着驴子跟上。
在我的原则里,救不救是一回事,可埋了,就完全不对。
好歹是看着他一步步熬下来的性命,即使无药可医,我也得把他挖出来再抢救一下。
“强哥你慢点,小心啊,哎呦,你做什么呢一个刺客而已!”
“我靠!”
随手甩下手里的木头车子,我几近崩溃地看着野狗啃食着一片血腥,墓碑上打了叉叉涂改,定然是坑爹的憨忠所为。
“黑衣之墓…他好像叫死云澜…苍天啊,所以,还是本大爷害了你?”
“哎呦好惨啊,强哥这又不怪你,他受伤本就没救了啊,这年头有人收尸都不错了,要不是,要不是你的守宫砂还在,我肯定还补几刀……”
憨忠不能理解忧心所在,顺便还担心起我的贞洁。拜托我又不是美女,而且还是未成年。
平胸,小眼睛,身高一米六三,体重一百二,还是不明显的双眼皮,从哪方面分析我都不具备什么被染指的优势,尤其对方是个货真价实的花美男。
赶走快饿晕的野狗,我有点遗憾,一屁股坐下来,对天一声长叹。
“天地良心,我是真心想让你活的啊大兄弟,一路好走!呀,怎么是野兔子?”
“啊强哥,好痛!”
“笨蛋,我痛故我在么?哇你干嘛……”
就着蹲坐在地上,手拖着下巴的姿势看过去,入目第一眼是金色绣花的长靴,接着就是熟悉的黑红色的长衣,右边是被我撕裂下边角的裤头,再就是那把发光的长刀。
“啊……好汉饶命啊放了我家强哥吧!”
双双被吊挂在河边的大树上,我们背对着宽长的河道,晃一晃身体还可以看到那混蛋在河里沐浴,这大冷天的温度真是让我心生佩服。
“不要看,不能看,会长针眼的……”
“偏要看!我就看!又不要钱……”
我真的只是好奇他的模样,至少挂了之前看看,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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