挑食,中年男给我夹什么,我就吃什么,最后上来的一个我认识,是人参,被切成了小段儿。
“这玩意不应该放在锅底里吗?”我笑问,边吃边喝,已经有点兴致盎然了——并没喝多少,三十年茅台,只喝了二两左右,在我身体承受范围内。
何书桓笑道:“我听掌门有些东北口音,可是东北人?”
“对,老家长白山的。”我说。
“哎呀,那何某这可是撞枪口上了呀,”何书桓笑道,伸出筷子指向人参段儿,“这就是从长白山里挖出来的野生人参,我还当成是极品佳肴奉给掌门,掌门既然生在长白山,一定是吃过啦。”
“这我还真没吃过,小时候倒是有见过,但我外婆说,人参乃大补之物,小孩儿不能吃,长大后,想吃也没机会了。”我笑道。
这是真话,小时候,杨柳上山,挖到过一颗人参,被外婆炖了鸡汤,不让我喝汤、吃人参,只分我一只鸡腿,到现在,我还记得那只鸡腿的味道,特别特别的鲜,那一定是人参的味儿。
那年,我十岁好像,当晚,做了个奇怪的梦,梦见跟杨柳发生了一些事情,早上起来,还是她帮我收拾的被褥,你懂得,可见人参的进补威力有多强。
刺啦啦,中年男把人参下了锅,这个貌似得多煮一会儿。
“确实,这两年野山里的人参太稀少了,这一根,还是半年前我从一个朋友那里高价收过来的,一直没舍得用。再者说,老夫也用不着啊,”何书桓说完,看了看腮帮子鼓鼓囊囊的鹿晓彤和还在喝汤的月儿,“今日奉给掌门,也算‘物有所直’!”
我苦笑,没说什么,他是不是误会了,以为我带的这俩是陪房丫头?
很快,中年男从锅里捞出人参,这次没有沾任何酱料,直接放在我的盘子里,大概给了我一半,分给鹿晓彤和月儿各自四分之一的样子,我夹起一块,嚼了嚼,怎么形容呢?有点像萝卜干,几乎没有什么味道,并不鲜。
“掌门,这东西就着酒,效果还会更佳,请!”何书桓举杯敬酒,我喝了一口,将人参顺下去,又夹起一块……吃了好几块,没什么特别的感觉,就是觉得胃里面暖融融的,可能这几口酒喝的有点急。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吃完了,我提出想见一见分舵的其他同志,何书桓说:“事发突然,还没来得及通知他们,而且您现在红光满面,恐怕不宜见客。要不,明早十点钟吧,何某将同门都召集到何氏集团的公司会议室,场面上也能好看一点,也算是,给大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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