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出江湖的狗蛋哪里知道江湖险恶,之间白衣贵公子二话不说,腰间长剑出鞘,一剑划破了狗蛋的喉咙,狗蛋难以置信捂着自己咽喉,伶牙俐齿的小嘴再也冒不出半点言语。
村长一行人眼见狗蛋血洒凉亭,立即猛冲过去。
可是,那名看起来风度翩翩的白衣公子面无表情,一剑接一剑递出,转瞬,四人皆已倒在血泊之中。
村长发疯了一般冲过去,可是,白衣公子只是禁制住村长的身体,却不杀他,冷冷道:“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痴心妄想,就你们那猥琐的目光落在师妹的身上,就够你们死一百回了。”
围观群众只敢指指点点,眼神中皆是冷漠之色,仿佛在嘲笑这些外乡人,隐约间,村长听见了窃窃私语中提及了扬州枫林门。
这便是山上修士?
只因在人群中多看了一眼那道身影,就惹来杀身之祸。
村长狠狠瞪着白衣公子,眼眶通红,浑身青筋暴起,“为何不杀我?”
“留着你替他们收尸,我们枫林门好歹是扬州名门正派,不滥杀无辜,不能因为你们几只蝼蚁的鲜血污了我枫林门的名声。”白衣公子冷冷道。
村长肝胆俱裂,恍如疯癫一般,“为何不杀我?”
可是,那名白衣公子已然护着师妹离去,自始至终,那名女子不曾正眼看他们一眼,见师兄出剑杀人,内心波澜不惊,仿佛司空见惯了。
狗蛋四人死不瞑目,他们的遗容深深刻在村长心里,而在江湖,来年他们就成了江湖池塘里的一滩烂泥,谁人会记得,谁人会想起?
一切,皆在村长心中,而在江湖,这等微末只是,确实司空见惯了。
修士杀人,需要理由吗?
需要,却也不需要。
那一刻,村长已经不过是人类之躯,内心早已堕入深渊。
一个时辰之后,村长的身体已经能够动弹,他将四人一一背出了扬州城外,寻了个僻静之处,一把火将四人的尸骨烧了,然后令人惊恐的一幕出现,村长竟然将最要好的四位兄弟的骨灰双手捧起,埋头吞入腹中。
那一刻,一谆善人类立地成魔。
人类成魔,闻所未闻,足见村长心中怨念之深。
村长一边呕吐一边将四人的骨灰吞入腹中,连呕吐物也不曾放过,将兄弟们的尸骨一丝不剩吞食干净,如行尸走肉的村长开始返回昆仑。
一路上,村长不吃不睡,形容枯槁,直到行走七日之后,村长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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