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资本的企业高管。
同时把星辰资本旗下的外部财务投资人、资源方全部放到浅海资本这家公司里作为有限合伙人LP,他们同样不持有星辰资本的股权,而是持有浅海资本的股权并成为其LP成员。
接下来是洛阳把星辰资本的股权分成两份,一份35%的股权由“深海资本”持有,一份65%的股权由“浅海资本”持有。
加起来正好100%控股星辰资本。
此外“天空资本”这家,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创始人洛阳,持有该公司100%的股权,是该公司唯一的股东。
然后是“天空资本”同时作为“深海资本”和“浅海资本”这两家公司的股东,分别占有这两家公司的1%的股权获得GP席位,剩下的99%的股权收益由两家公司的LP所有。
尽管只占1%的股权比例,但“天空资本”可是这两家公司普通合伙人GP,拥有对这两家公司的绝对控制权,也就等于洛阳拥有其绝对控制权。
洛阳一人独资天空资本,百分百控制该公司,然后天空资本又以GP身份百分百控制了“深海资本”与“浅海资本”,也就等于间接控制了星辰资本。
通过四家企业嵌套式的顶层设计之后,洛阳就实现了既对星辰资本有用绝对的控制权,又不需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了。
在这样的顶层设计框架之下,创业失败的连带风险就会被隔离出去。
假设星辰资本现在破产了,破产清算产生了大量的债务,债权人要追债就只能找控制该公司的“浅海资本”与“天空资本”的股东。
就算债权人发现两家公司都是有限合伙企业,LP承担责任有限,只能去找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GP。
结果一找这两家公司的GP,发现担任普通合伙人GP的不是自然人,而是一家叫做“天空资本”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主体,而该公司的实控人叫洛阳,持有该公司100%的股权。
债权人找到了洛阳,要他承担这些债务,洛阳就可以直接宣布‘天空资本’破产清算,假设注册资金只有50万,那洛阳只需要承担50万的责任即可,哪怕真实的债务是5个亿。
洛阳在这样的顶层设计之下,只需要用少量现金的风险就能绝对控制一家数亿,乃是数十亿,数百亿的公司。
隐藏幕后更好的控制公司,同时也可以规避许多风险,杰克马的支付软件就是采用了这样的设计,甚至更为复杂,撬动那数以万亿计的资金体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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