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孩的脸扭曲成愤怒的样子,他跳上剑柄,像男孩一样尖声咆哮,把剑刺进了王子的脖子。
王子醒了过来,挣扎着想站起来,但已经太晚了。他的血从伤口里流出来,就像酒从水罐里流出来一样。他试图呼救,但空气从伤口涌出汩汩声。几次心跳后,阿尔萨尔颤抖着倒下了。
安德洛克勒斯把那个人翻过身来,看着他,直到血液随着最后的心跳停止跳动;又过了一会儿。他满意了,得意地笑着说:“小辣椒要想盖过这个可不容易,对吧?”
花试图强颜欢笑,却失败了。即使对他来说,他的脸色也很苍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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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kles拍了拍男孩的头,弗劳尔僵住了。“骄傲吧,孩子。你今天救了我和其他人。你觉得不舒服,是不是?”
花点了点头。
“它会通过。我们待会再谈,所以先关注现在。让我看看你的腿。”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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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kles跪下来,拉开花裤腿上的伤口,好好看一看伤口。不知是因为阿尔萨费尔扔出的匕首,还是因为后来摔了一跤,弗劳尔苍白的大腿上出现了一道鲜明的红色——一道一英寸长,至少有那么深的细细的伤口。流了很多血,但伤口很干净似乎一旦血干了,只要弗劳尔不动他的腿,伤口就会自动闭合。情况很糟糕,但本可以更糟。可能会伤到他的肾。
有什么东西沙沙作响,接着是微弱的低语。父子俩飞快地朝噪声源走去,看到其中一个被绑在墙上的头颅在摇晃,几乎觉察不到。
“爸爸,他们醒了。”弗劳尔把手放在安德罗尔的胳膊上,小声说。
“我听到了。你需要绷带,然后我们就走。”
“爸爸,万一是国王回来了呢?”
“那么我现在就可以杀了他,而不是以后。等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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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kles在房间里翻来翻去,终于找到了一块干净的布:一件新的毛皮斗篷,里面有很好的亚麻衬里,他把它撕下来。他把它绑在伤口上做绷带,而男孩畏缩着,呜咽着,咬牙切齿。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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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kles温柔地挠了挠儿子的头,他知道等缝上后会疼得多厉害。
当他们终于走到外面的时候,寒冷的夜晚的空气比他想象的要深,但至少没有武装的欢迎队伍埋伏在那里。其他人也没有——国王的堡垒依然安静而死气沉沉。应该到处都有奴隶跑来跑去,捡柴火、水和面包,或者照看主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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