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无法控制地颤抖时,他知道他别无选择,只能尝试生火。他们一路骑过来都没有戴眼镜,因为害怕引起别人的注意,但这行不通,不是吗?
尽管……他需要生火吗?他没有枪就烧死了那个恶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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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kles环顾四周,感觉自己好像要从市场摊位上偷一颗葡萄,然后释放了他的杀人意图。他没有强迫自己全力以赴,而是让它自然地流淌。它总是在那里,挤着,挤着要出去,他所要做的就是打开大门,它就会倾泻而来。
他的手指和脚趾,甚至他的小腿和前臂都立即感到温暖,他没有意识到它们是那么冷。他感到身下的毯子暖和起来了。他的颤抖很快停止了,绷带上的血也干了,就像打架时一样。在他的右臂上,他还没有缠上绷带,血迹已经干成了一个大痂,把所有松弛的皮肤都粘在了错误的地方。在他周围,坚硬的地面冒着水汽,随着干燥变得越来越苍白。
周围没有任何试图杀死他的人,也没有任何他想让他活着的孩子,他发现自己可以放松下来,专注于那种感觉,那种感觉是如何从他内心流出的。它像液体火焰一样在波浪中晃动,充满了他的每一寸。它似乎是从他内心深处冒出来的,在那里闷烧着等待。它似乎从他的上半身离开了他的身体,尽管这可能只是因为他坐着。
他心里的某个部分退了一步,注视着。听着。的感受。它几乎分为两部分;两个中心。他的思想,他的心。权力本身……
他觉得自己的眉头皱了起来,他更仔细地集中精力探索他的愤怒的感觉,试图第一次真正理解它。力量是……
有什么东西压在他意识的边缘。有什么东西在与他的杀戮意图背道而驰,与他创造的这片愤怒之地背道而驰。他觉得它就像羽毛的轻拂,微弱地对着他从未发现过的感官低语。他睁开眼睛朝被侵犯的方向看了看。
一只高大雄壮的红牡鹿站在离这里二十步远的地方,就在弗劳尔去的方向。它巨大的犄角至少高出头顶四英尺,粗壮的脖子和咄咄逼人的姿态显示出一种高贵的精神,让安德洛克斯屏住了呼吸。它的两角之间夹着什么东西,一个苍白的东西,而且……
是加比。冉冉升起的太阳,他的宝贝。
女孩站在巨大的雄鹿身上,就像它是木头做的一样,一只脚放在它的角之间,另一只脚放在它的肩膀之间,双臂交叉,甚至没有抓住它来保持平衡。她穿着一件简单的棕色束腰外衣,配上裤子,脚上还穿着凉鞋。她那小麦色的头发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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