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最终以乐乐的胜利而告终,于是三人就成了三世同堂!
“来,初初,叫声叔叔……“不是不想当奶奶吗,那就让她叫叔叔。
“皮痒了厚实是不是?“若不是他在开车,故意她早就一脚踹过去。
“老爷爷,白胡子老爷爷,哈哈哈……“一旁的安乐觉得很有趣,忙着瞎起哄。
“哪有胡子!不就面皮皱了点,头发都没白呢,我这是未老先衰,乐乐,还是叫叔叔得了,听起来怪怪的,很不习惯。“
“未老先衰?这个理由可以,准了,乐乐,就叫叔叔!“
“初初,去帝辉还是煌腾?不过好像煌腾的东西要好点,高端货,还可以定制。我们定制一款,而后先买个便宜货勉强凑合着先用,怎么样?“
东方很有钱,有钱到什么程度,他的吃穿用度都是专门定制,外面出现同款,那绝对就是假冒。可就是这样耗费,就算一年花掉一座金山,那也连九牛一毛都没达到!
说他富可敌国都不为过,安初若只知道他很有钱,难以估计。
安初若是服装设计师,看他那一身行头就知道价值不菲,甚至一套衣服都足以让一个普通老百姓少奋斗几年甚至几十年。
不过比起冷寂华和叶商默,到底还是差了点,毕竟他出生寒门,白手起家,而人家身后可是一个皇朝的底蕴积累,根本不能相比。
所以市面上所卖的哪怕是高端奢侈品在他眼里也成了便宜货,即便限量版他也基本上不用。以前安初若经常笑话他矫情,他就装,即使这样那也脱不开贫寒的出身,可千万别忘本,不知自己几斤几两不知轻重。
如果别人说这话早就被他列为黑名单了,老死不相往来,但安初若知根知底,哪怕说的再怎么不堪,那都是事实,既然是事实,他有什么好辩解的。
再说他用的天经地义,又不是偷抢来的钱财,靠自己的努力成为人上人,这可是一种荣耀,算得上青年才俊,年轻有为。
他有他的骄傲,曾经有多少富婆仗着手里有几个钱,想侮辱他,让他当小白脸?成为那些个肮脏女人的入幕之宾?
想都休想,看着都让人恶心的想吐。
还是他家初初最好,当然如果这个对象换成安初若,他可以倒贴,钱交给她,而后他可以游手好闲让她养他,而他只要伺候好她就可以了。
反正他也腻了娱乐圈的那种生活,可惜人家不领情,钱可以买到好多东西,甚至人心。但她不吃这一套,钱在她眼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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