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暗中嘀咕着。不过,他没有忘记,自己是一名军官。
“有什么发现?”
来到跟前,伍?忍下些许的不自在,故作冷淡地问道。
“死者一共三百八十七,有一名少年幸免……”
咄归回答的反而有些不自在。咄归屯长是名勇猛的乌桓战士,所有人都相信,他下一批就会去军校的。咄归屡立战功,死人他见的多了。可这样不分男女老幼,一律杀光的情景,咄归也多少有些不太习惯。按照草原上的习俗,天大的仇恨,多半也只把男子和老弱杀掉,妇孺是很少杀害的――妇孺既是财产,也可以补充到部族中,壮大自己的部族。
“哦?”
伍?很是诧异。想不到,此处竟会有一个漏网之鱼。
匈奴人所过之处,鸡犬不留。之前的三个部族都是如此,牛、羊、马、粮草、布帛……一切财物抢光,一切人员杀光。不是匈奴人秉性凶残,而是要掩饰行踪,筹集补给。匈奴人在雪中长途跋涉,再多的物资也不够用,自然会竭力收集一切可以得到的补给。
伍?能够理解这些。可理解归理解,他依然觉得很不舒服,
伍?很快找到了那个少年,十三四岁的年纪,黑色的头发,棕色的眼睛,衣着看起来与鲜卑人相似,与匈奴人也差不多。不过,这也平常。当初匈奴人衰败的时候,很多匈奴部族都宣布自己是鲜卑人,加入到鲜卑部族之中。鲜卑由此才长大起来,成为草原霸主的。少年与其他草原人一样,埋埋汰汰,不太卫生。伍?心里不喜,却温言抚慰着那少年。
蒲奴――少年的名字――又是害怕又是恐惧,泪流满面,哽咽着说不出话俩。在伍?的安慰下,蒲奴断断续续的讲述了整个经过。
这个部族是依附于西部鲜卑的,每年向弹汗山交纳一定量的牛、马、羊皮,以取得西部鲜卑的保护,准确地说,应该是不被劫掠。这里距离稽落山不远,又临近沙漠,草场不甚丰美,大部族瞧不上眼,这小部族才在此安居下来。生活颇有些艰辛,还要给鲜卑人交纳皮毛税,可也大体过的去。
匈奴人是昨天傍晚来的,在隆冬季节迁徙,不是没有人怀疑。但这个小部族战士才刚满百,无论如何,也不可能拒绝对方提出的要求。匈奴人一来就控制了四下,收缴了武器。在小部族竭尽所能满足了对方的要求之后,匈奴人就动了手……
蒲奴的父母都死在这场屠杀之中,蒲奴前见天贪玩,冻伤了脚,躲在暗处,这才幸免遇难。说到屠杀,蒲奴浑身颤抖,两只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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