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死亡证明怎么办?法院不支持。
别急,办法有的,人是在工地死的,当地居委会和村委会也不会开具死亡证明,因为这是非正常死亡,也是异地死亡,他们不敢瞎开。
还有一个最后途经拿到死亡证明,那就是找事故发生地的公.安.机.关开具死亡证明。
然后这个贱女人就和娘家人来了,这边呢又不给开,说工伤致死的,你要去安监局拿材料来,然后这些人就来了安监局
一打听,没有的事儿,死什么人呢,我们都不知道。
但接待的工作人员呢,见来的人说得言之凿凿,某某工地,某某项目部,这下纸就包不住火了。
这肯定是发生了工伤致死瞒报事件,汇报领导吧,然后安监局打到工程指挥部一问,指挥部也是一头雾水,不知道这个事情呀。
然后指挥部打给曾经理询问。
对咯,这就是全部的事情经过了,这下好了,一帮子想吃绝户的把项目部也吃进来了。
这世界上什么事情都会发生,什么事情都藏不住,也就是偶然的必然性了。
林云和李波听了老张把这个事情原原本本的叙述完,都是各自叹了一口气,包括老张。
原本以为这事儿完了,结果现在反而还搞复杂了,瞒报责任肯定是要追究的,安全生产责任呢,也要追究。
但人死了,钱赔了,这个安全生产责任就要两说了,对策肯定是有的。
认打认罚,也许还有回转的余地,也就是个说法和认定的问题。
其实这个安全事故定性的说法问题也简单。
到底是算安全监管不到位呢,还是算已故工人的违规操作呢,按说这是小保安违规操作出的事故,但这工地哪里有经得起查证的不违规的操作呢。
高空作业的安全绳,项目部买了,按工种都发到每个工人手里了,有安全三级教育卡,每个工人都登录了信息和签字,还按了手印,安全交底所有的工人也签字和按了手印。
项目部和安全科就没责任了?
有的,安全监管责任肯定跑不了的,大或者小的问题。
烦人呀,太烦人。
“你怎么不和曾经理说,你跑总工办来干嘛!”
林云理了理脑子里边的那团乱麻,问了老张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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