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没有枪头,就捅不死人。”豺狼说了一个不怎么好笑的冷笑话,鬣狗只能讪讪的陪着笑,警惕地看着枪下的俘虏。
严格意义上说,这是第一次陈恪和原枭并肩作战。
之前那次在川菜馆,只有原枭出手,算不上并肩。
但是这次不同,这是实打实的共同浴血。
陈恪已经杀红了眼,他的脑袋现在都是蒙的,但是看到遍地都是残肢断体,还有很多在睡梦中就已经被吃了一半的无辜群众,陈恪脑子里只有一个想法。
老子今天不杀光你们,就他妈不姓陈!
电磁刀虽然割不开中阶恶魔的皮囊,但是对付这些差点才到低阶的仆魔,就是最可怕的杀器,每一刀下去,无论是直接捅穿,还是轻微剐蹭,强大的电流都会直接焚毁他们体内的所有器官——包括渊力枢纽。
于是,陈恪感觉自己彷佛进入了三国无双的世界。
向前挥斩,前方的仆魔群便出现了一个缺口,陈恪抽身后撤,就势下俯,脚尖的最尖端猛然发力,整个身体如同一只离线之箭,紧贴着地面飞速滑行,右手电磁刀横握,陈恪甚至能感受到那种切断骨头和电流震颤的舒适感,
滑行结束,陈恪的右边直接空出了一大片。说实话,陈恪的格斗能力和身体素质在人类当中已经不错了,虽然说不上佼佼者,但是在警校就是数一数二的尖子生,赤手空拳对付四五个流氓地痞是一点问题没有。
不要觉得四五个人打起来很容易,这都是奇怪的小说给人留下的莫名自信感。要知道单打独斗已经非常艰难,多一个人就需要多一份留心,更重要的是要多留一份力气去击倒他,也就是说,把四五个人绑在那,让你把他们打到失去战斗能力,你都够呛能做到,何况是真实的战斗。
所以要不是有原枭这个变态的存在,陈恪会更加耀眼。
但可惜,原枭会一直在,而且很碍眼。
“轰!”
原枭抬膝,侧肘,再接上一个有去无回的重量级头槌,四周全是四分五裂的仆魔尸体。原枭的战斗从来都不拘泥于华丽的招式,对他来说,只要能杀掉敌人,脱光了跳舞都可以。
当然了,他还没这么实践过就是了。
这可以说是一场单方面的屠杀,虽然仆魔的数量足够让陈恪的体力耗尽,但原枭却永远不会停歇。“戮”在此刻威力初显,原枭越杀越猛,拳风都已经可以将仆魔的身体击碎。这就是“戮”的恐怖之处,你杀的越多,短时间内的提升就会越强。要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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