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但是黄千并不担心,自己的桌子角落里就有一个报警按钮,只要按下,整座大楼里的警卫都会迅速集合过来,就算这小子三头六臂,也不能跑的出去。
更何况,自己的勃朗宁就在右手边的抽屉里,自己刚刚通过拿雪茄已经把它放在了腿上,随时都可以举枪射击。
要知道黄千能爬到现在这个位置,除了必要的运气加身和够用的头脑外,更在于黄千够狠,他在还是小混混的时候就敢一个人拿着片刀把敌对帮派的往死里砍,第一次和老大出去谈生意就敢枪杀对面大哥,还能全身而退。底层的生活给了他无比敏锐的警觉性和天不怕地不怕的混劲,正是这些让他能一直在江湖这条路上越走越远。
而面前这个乳臭未干的小子,估计是个哪根筋搭错的受害者家属,想过来讨个公道而已,毕竟自己暗地里的买卖,干了不少不太光彩的事情,被人寻仇简直太正常不过。黄千抽了口雪茄,已经开始思考在哪里抛尸比较妥当了。
然后,他抽雪茄的整段手掌,就如同被切断的石膏一样,滑腻地从断裂处滑了下来,落在了原木的办公桌上,手指上的雪茄还在燃烧,手指也保持着嚣张地夹烟姿势,可却已经不属于黄千自己了。
在疼痛传来之前,黄千都处于发蒙的状态。
这是自己的手掌?
怎么会掉下去啊。
发生了什么?
他下意识地看向面前的年轻人,他的脸上依旧带着和煦的微笑,如同冬日的暖阳,让人打心眼里温暖,配合上这一张苍白俊俏的脸,就是一个人畜无害的后生而已。
“看来还不够疼啊。”这位“人畜无害”挠了挠头,好像有点不好意思地说道,“好久没战斗了,都不知道以我现在的速度,痛感需要多久才能产生了,算了算了。”说罢,在黄千完全没有看清的速度下,直接拔出了桌子上笔篓里的钢笔,弹飞了笔盖,插进了手掌断裂的肌肉层里。
疼,从来未曾如此恐怖过。
黄千感觉自己的右手断裂处已经被活生生地按进油锅里,同时还被无数根叉子戳进了皮肉里,那种滋味,令人心肺停止。
痛苦的哀嚎刚刚要从喉咙里吼出来,就被充满血腥味的一个物件塞进了嘴里。
血腥味实在太过浓烈,但是又夹杂着一丝熟悉的气息,黄千近乎崩溃的精神勉强进行了辨认,得出了一个更为恐怖的结论:自己的嘴里,塞着自己的手。
再然后,就是少儿不宜的场景了,大概就是黄千还想最后抵抗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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