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需要交定额的三成赋税即可。如果遇到严重的天灾,免税三年。
谁再让你多交,可以县、郡、州一级级上告,要是无人受理,甚至可以告到中央朝廷。
这个优先续租权也很好理解,如无特殊情况,官府以及任何人都不得阻拦原主人续租,但这地必须用来耕种,是用来保证生存的。
土地可以轮休恢复肥力,但不允许荒芜与搁置不管,超过三年未耕种的土地,就得收高额的荒置税,超过五年未耕种的土地必须到县衙说明情况,否则官府有权收回。
土地新政还规定了许多种情况,几乎杜绝了所有钻空子的行为。
当然朝廷也不会禁止土地交易,但这个过程必须受官府监管,土地出售方必须得到合理以及满意的价钱。
如果发现一方有强迫行为,土地物归原主,强迫方要被追究责任,进行罚款。
土地多了之后就要雇佣帮工,否则一个人种不过来。
这个在土地新政里也有规定,请人必须给工钱,雇佣其他人一个月以上必须去官府签订契约。
不给工钱就没收地主所拥有的财产并公开变卖,直到还清为止。
由于奴隶制已经被废除,不允许汉人当奴隶,卖身契已经成为了过去式,当然异族奴隶不在此列。
要是某个地主名下真个拥有数千乃至上万亩土地,每年除去要给国家缴纳定额的税外。
还多了一笔雇佣产生的人工支出,这笔钱并不少,这还不算中途购买别人土地的钱。
可以说在北汉的土地新政之下,各地的地主们要想如同之前那样大肆兼并土地已经不太可能了。
这样一来,那些既得利益者如何肯干,要知道原本的土地他们可以父传子,子传孙,子子孙孙无穷尽也。
只要不出现大的王朝更替,新人换旧人,这些土地就可以一直传下去。
而且在灾年可以通过控制粮食价格逼迫那些贱民破产,在活不下去后自然会将拥有的土地拱手相让。
他们及其家人也将会彻底沦为奴婢,男的沦为佃户、苦力,女的沦为丫鬟,有点姿色的,自然难逃厄运,成为被肆意玩弄的对象。
有这些贱民或者黔首劳心劳力的付出,地主老爷们自然可以积累财富,供养出那些尊贵的读书人,打进士人的圈子,升级为小世家。
重点是这一切都在规则之内玩,所有人都是这么玩的。
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等级森严,礼法森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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