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头活尸授首,但又何止三十,三百头群狼环伺?兽群间顷刻替补过空缺,然而其往昔凶狠嗜血本性似是突兀失了魂,唯见黑幕内红芒闪烁,剑光翻飞,山峦成风呼啸乍起乍落,便是血色长虹高舞。
何谓是万古销沉?
AEXO外骨骼弹下面甲,只有双双漠然瞳色昭示着魂灵本质,任凭纵横捭阖,鬼怪嘶嚎,行于万鬼间,好,那就携枪带剑,斩首顿之!不论是祭奠或是弥撒,乃是一生懦夫一时英雄,当如甲叶缀线,盔后红缨,剑上之文。
当说:复仇,在我。
复仇在我!
尸血,自是凉的,钢指,握剑是紧的,集成惯性骨骼机制最大限度发挥出装甲步兵们巍峨雄浑无匹的力量,哪怕是最简单的削砍斩斫,皆是磅礴沛然不可挡。剑刃一竖即是厚盾,牢牢抵住兽群成叠涌撞。靴底耕出两道深深凹记,不过三步,逆住颓势。聚能电池铿然勃发出过载效能,强加力迫退掉约束线圈,怒气一发,血溅三尺。
步战骑士割麦般刈倒成群敌手,剑锋过处,哪有不仓皇狼狈?第二个装甲步兵奔跑际掀起波涛尘埃,扬起血珠如雨,鼠辈之量,妄以质变?毋宁步步结伴,以众击寡,空耗卑命。
腾出手来的装甲步兵见同伴奋然撞飞兽群,压抑到极致的强加力喷发出一声洪亮之极的液压伸展,半月一圆,复而拄剑。
又成一日后土丘,强杀至此,幽鬼也惧,再有宵小补缺上去,也无非层层磨蚀。
剑刃连首带骨斩下,多过凹口一个,相击削过,磨去钢锋一分,敌多一批,伤多一痕。
皮靴踏过血缎长毯,咫尺外即是火苗高燃而成烈火,再而坚持不懈,不肯降至一簇火苗。银发纷洒如雪,倾颓的沙黄世界里,她是那抹难得的亮色。
她生而盗火,命,为灭火。
金戈交鸣无疑于她之曲乐叮咚,她解下斗篷系线,一泓郁紫展落。越靠近战圈,越靠近血毯,即是一头头獠牙狰狞的黑王子,她的长靴,每过王子一名,腰际就松一分环扣。
弃枪。
枪套中的烤蓝镀色FN57卧在黑锻紫底的斗篷里,捧在其后海德拉双掌中,枪柄,亦有铭文。
弃剑。
鲨皮刀鞘中的费尔班-赛克斯匕首一同裹在斗篷中,她十指白皙修长,不似战士,而像握笔诗人。
辛波斯卡。该诵诗篇。
她揽过发丝,一束自是郁紫的缎带,束过灰雪,落过肩头,而她,走向属于死亡的潭水,是的,那处,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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