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的卧室窗口,沈丹目送着他的车子驶出了别墅院子,才下楼来准备吃早餐。
来到餐厅的时候,就看到了餐桌上那套被用过,还来不及收拾起来的餐具。她随手拉出一把椅子来坐下来,拿过自己的牛奶杯,慢慢喝了一口。
何嫂也喜欢狗狗,尤其是沈丹的小雪球,抱着她逗个没完,还给它准备了火腿煎蛋,一边喂给它吃,一边笑道:“以前啊,冯先生可讨厌狗了,嫌弃小狗又脏又臭,还带着细菌,从来都不让人养。不过,他对沈小姐的狗狗倒是挺好的,嘱咐我好好照应着,别饿到小家伙。”
沈丹不以为然,有些漫不经心的道:“是么?”
“当然”,何嫂看着她笑了一下:“他对沈小姐也挺好,我至今,还没见他对哪个女人这么上心呢!”
沈丹听后,不由得轻笑了声:“那是你认识他认识得太晚了,以前……”
一步错,终身误!
待她有所知觉的时候,已然泥足深陷,再没了回天之力!
一想到这里,便觉得饭菜也索然无味了,放下手中的牛奶杯,抱起小雪球来,朝楼上走去。
小雪球很乖,虽然最近一段时间跟何嫂相处得不错,但是内心里还是很听旧主人的话,沈丹叫他,他便乖乖的跟着她上楼去了。
沈丹似乎有些不高兴,他就在她的脚边打滚,逗着她开心。
这是一条有灵性的狗,也是一个很萌很暖心的伴侣。
沈丹在他的陪伴下,觉得时间都过得快了很多。
跟冯映杰同在一个屋檐下的日子,倒没有沈丹想象中的那么难熬。
他也的确做到了当初承诺给她的那样:两人各睡各的,互相不打扰。
而且,他每天早出晚归,上班的时候沈丹还没有起床,晚上回来的时候,沈丹已经睡着了。
他会向何嫂打听她的状况,只要她肯好好的吃药吃饭,按着医生说的去做去生活,他就不去打扰和干涉她。
偶尔她的小雪球会不听话,满屋子乱跑,有天甚至还尾随着他跑到了他的书房,躺在他的地毯上打滚,一双琉璃色的眼珠,一瞬不瞬的盯着他!
又萌又贱的小模样,可比它的主人热情多了。
冯映杰不禁莞尔,走到它跟前蹲下来,摸了摸他的狗头,又伸手在口袋里翻了翻,想找点东西给他吃,却什么也没找到。
他没有在口袋里藏零食的习惯,而且,他的书房里也什么吃的都没有,所以便朝着门外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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