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分钟后,潘花洗完了澡刚出来,顿地一眼就看到床头柜上摆放着一套崭新的睡裙;水蓝色的丝绸布料,长度及膝,在当下时节里穿在身上舒适度刚刚好。
换了睡裙,她简单的擦了摖头发,便随和的穿着棉拖鞋下了楼。
厨房里,冷血坐在餐桌一侧,手中夹着半根雪茄,拿着笔记本电脑似乎在忙碌着。
听到脚步声,他顺势关闭了屏幕,瞧见她湿润未干的发丝,不觉的眉心微蹙,“没有吹头发吗?”
闻声,潘花不甚在意的揉了揉耳侧,说道:“没有吹的啦,一会它会自然干的。”
其实,是她太饿了,便不想发时间在去吹干头发,以免浪费吃饭填饱肚子的时间。
冷血不置可否,绅士的将笔记本办公电脑放置在一旁,说道:“看你这样子应该是饿坏了,快过来坐下吃饭,饿久了对胃不好!”
闻言,潘花便屁颠屁颠的三步当成一步的走过来……
桌上,摆着一碗简单的白粥,以及一份清炒竹笋,清淡又营养。
潘花落座后,拿着汤匙喝了一口粥,并非寡淡无味,里面还放了蔬菜,又夹了一颗竹笋,入口清脆,味道适中。
她细细咀嚼,咽下下之后,便开口问他:“这些菜都是你做的?”
男人靠着椅背,指尖的雪茄已经掐灭,他微微颔首,眸光温暖,“嗯,合不合你胃口?”
潘花不敢置信的凝望着他,想不到在商场上叱诧风云的冷血居然还会做这些家常菜?真的是太不可思议了!
停滞了一会儿,遂地醒悟了过来,支支吾吾的应声道:“合,特别合!”
他做的……她能说不合吗?
说着,潘花拿着汤匙的手煞有介事的对着男人竖起大拇指,脸蛋上一派与有荣焉的样子。
为何这么优秀?天!
吃过晚饭,时间已经是深夜十二点。
潘花挺着腰板,揉着肚子,吃得满足又舒服。
冷血此刻已经不在,在看她吃得如痴如醉的时候,他便拿着笔记本电脑上了楼。
她想可能是有公事在身。
潘花挠了一下脸蛋,起身收拾碗筷,竹笋和菜粥都已吃光,她正打算洗碗。
刚刚将碗筷放入水槽,去而复返的冷血已站在厨房门口传来一句,“放着吧,明天保姆会清理;过来坐,我帮你把头发吹干;这么冷的天,你头发还这么湿,一会怕你感冒了!”
客厅里,吹风机的声音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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