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察的话,会发现在他那双眼睛里面所蕴含的笑意和浓浓欣慰。
楚歌忘却了时间,忘却了周遭的一切,是对他这本日记最大的肯定。
楚歌尴尬的挠挠头,将那本日记放到一边,立刻从‘床’站了起来,歉意的嘿嘿一笑,“我这去,马回来。”
一句话说完,楚歌已经从窗户跳了出去,不多时拎着一只野‘鸡’和两条鱼回到了小楼,去‘毛’刮鳞,添柴生火,很快将他打回来的东西变成了一顿美味的晚餐。
漆‘花’竹桌,梁永平拿出了他珍藏多年一直没舍得喝的老酒,楚歌先给梁永平满一杯,又给自己倒了一杯。
楚歌端起酒杯,一改平时的吊儿郎当,真诚的说道“老爷子,大恩不言谢,我楚歌敬您。”
梁永平跟楚歌碰了碰杯,一老一少都喝了一大口。
楚歌放下酒杯,等梁永平吃起了饭菜,他踌躇片刻,终于忍不住问道“老爷子,梁晨因为我而受伤,我又差点杀了您的亲孙子,您……为什么对我这么好?”
“能活着离开那个地方,不容易,冲这一点,我不能不管你,再说,以梁霄的实力,你不跟他动真格的也不行啊,毕竟他可是我亲手教出来的啊,而且……”
梁永平唏嘘一笑,扬了扬手里的酒杯,“算了,不说这些了,没劲,来,咱爷俩喝酒,喝完我再出去‘操’练‘操’练你,看看这回你还能在我手底下‘挺’多长时间。”
虽然楚歌明显感觉到梁永平还有话没有说,但既然梁永平闭口不提,他也没法再多问什么,也只好举杯和梁永平又对碰了一下,又喝了一大口下去。
酒足饭饱,两人在桌聊了一会,便出了小楼,再一次切磋起来。
一转眼,五天时间过去了,在这五天里楚歌的生活是看那本日记,做做三顿饭,然后是在和梁永平的切磋,一次次败在梁永平的手里;。
虽然楚歌还是一场都没赢过,但他却能很清晰的感觉到自己有了很大的进步,不光是拳脚身手,更是一种由内而外的,不可言喻的蜕变。
这一天清晨,楚歌正在小楼外面劈着柴禾,他的手机忽然响了起来。
电话是陈珏打过来的,饶是以他的沉稳,此时的语气也明显有些兴奋。
几天前,他刚刚按照楚歌的建议整合了一下丽都市里的乞丐和流‘浪’汉,已经初显成效,发现了一些很可能有用的情况。
据几个住在丽都郊区的乞丐反应,在那一片有个印刷厂,连着两天他们都看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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