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醉解千愁,梦中万事无,既然无力改变,又无法承受,那么酒就是最后的伙伴,眼前的两个人,一个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直有简单的敌和友,一个异族外人,更是语言不同,他们的存在,只是让感到面目可憎,言语无味。
那就喝酒吧,一杯杯的下了肚,今朝有酒今朝醉,难管明日葬何乡,人生百处一场梦,为何奔波为何忙。的酒量并不大,但今天喝起来分外的香,可喝下去,心却依旧痛的厉害,痛的让人不能抑制。
不能抑制,也不想抑制,这几年来,试着躲避,试着忘记,走上了一条自己根本想象不到的路,每天与疯子和杀人犯为伍,每天在和死神玩着追逐的游戏,每天都在不经历不同的事情。
可是还是那个,怯懦,没有目标,没有方向,如随风飘落的树叶,只是茫然地随波逐流,不明白,每天出生入死是为了什么?为了理想,似乎并没有什么远大的理想。为了生活,似乎还有很多路可以走,在博物馆里做个小人物这一辈子也会衣食无忧。
但是却走了了这条路,不能回家探望亲人,不能左右自己的方向,不能安安静静地爱自己所爱,甚至不能洗一个热水澡,吃上一顿安稳的饭。
知道在哭,知道堂堂一个七尺男儿哭是一件非常丢人的事,但抑制不着自己,在拼命地哭,甚至不知道自己哭些什么,只是想纵情地哭出声来。?#~@?@@+
哭的昏天黑地,哭的天摇地动,哭得肌肉宋和费舍因目瞪口呆,知道有人在围观,有人在嘲笑,还有一个女孩子在轻声叹气。管他什么别人的眼光,管他什么男人的自尊,男人也有累的时候,也有疲倦的时候,就难道不能痛快地哭出声来。
醒来的时候天已经大亮,想起昨天晚上的事不禁有些后悔,正在想如何编个借口搪塞过去,门开了,进来的是费萨尔,他脸上依旧挂着微笑,但总感觉到他笑的很诡异,这小子敢嘲笑,他也不怕没人的时候把他踹到底格里斯河去。
也只好笑,一幅一切都在掌控之中的笑,只能装得不记得昨天晚上的事,出了门,第一眼看见了肌肉宋,加米拉正在帮他收拾行装,肌肉宋全身套着美式沙漠迷彩服,凯夫拉防弹衣穿在身上向玩具一样。
不能不感叹女人的力量,昨天这小子还坚决不穿这身美军衣服,大有头可断,发不可剃的英雄气概,但转眼就欢天喜地的套在身上,恨不得把自己身上的肌肉削下两块。
但让惊讶的是,加米拉也穿上了一身迷彩服,她瘦弱的身躯披上凯夫拉防弹衣显然有些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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