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有同意。我自认小小的,当不起这个名字:“我死了之后再说,但你们几个读友想弄这个事可以”。他们也就“成立了”。台湾人有情义,也有点钱,他们怕我穷,想在我们这块弄一个公益性的设施,给我三百万的干股。我说不行。我有规矩,而且我不穷——彼时还没人说我是“富豪榜”上第二名。然而我有工资,尽自不多,可以养家,我有稿费,不似报上说的那般邪乎,但相当丰沛,我不挣空穴来风的钱。这个话说在这里,似乎是文不对题,但我是有意思的。我是想说给这个“抢注二月河”的人听:你要是有胆量,抢注一个当代政要人物的名字来——遑论中央领导、省领导,就算是抢注你所在市市长的名字,来卖你的饮料,我多少还对你“半个佩服”;你试试?你不敢!你要有本事,自己创一个创意来;你要有骨气,自己凭诚实的劳动挣出了名堂来。
我的这个“二月河”名字当然是不错的。不少人采访我的人都要问到这个问题:“你怎么想起这个名字的,挺富有诗意的。”我说,思路的线索就是“凌解放”和黄河,就是黄河太阳渡旁长大的那个叫凌解放的孩子二月河。它挣来的是独独无二的美国评的“海外最受欢迎的中国作家奖”(2001年美国贸易中心评)——打开河南文艺出版社出的《乾隆皇帝》,扉页就能看到证书与奖杯。敢问你这位先生,你的“思路”和“线索”是什么?是“二月河的名气”吧?是……钱吧?想没有想过“二月河”本人的感受呢?
本来的,这段文字说到此,也就够了——我对此自然是表示异议的,自然是要反对的。我请长江文艺出版社出面与官方交涉此事,不料日前南阳工商局刘局长带来又一消息,抢注二月河的不是一家,而是三家。其中一家还在等待“公示”,而另一家则早已抢注成功了五年。
这回二月河可真的傻眼了。而且接踵而来的,网络也在抢注“二月河”,几天前一位记者带来一张名片,赫然印的就是什么“二月河文化站”。公开官办的和私下悄悄的,早已有很多人在瓜分二月河了,二月河还在“躲进小楼称一统”!
思量之余,二月河决定投降,我服了。因为第一,人家是“合法”抢注,是有法律依据的。而二月河只能也通过正常法律渠道,向国家商标局表示异议。第二,能抢注的品类太多了,四十多大项一百多小项,谁都能“抢注一下”。表示异议是要掏钱的——换句话说,谁想来一下就来一下,而我每次都要掏腰包去表示异议,那得多少钱!而且,这事是五年一个轮回。就算这回你“买断”了,过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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