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片海滩紧挨着首都城市,他们很快便穿过枪林弹雨,重新回到城市里,但城市的情况并没有好到哪儿去,到处都是红巾军叛军,政府军虽然也开始调动,但毕竟受限于人数劣势,被红巾军压制的几乎抬不起头来。
“走那边!”冷锋向街边商店一指,伯恩立刻明白他的意思。
眼下街上正在交火,而他们三个人手无寸铁,躲进房子里,等到交火结束,也许是个不错的选择,毕竟不管哪一方获得胜利,都不可能把人全杀干净。
事实证明他们这个想法还是草率了,他们能想到这一点,怯战的政府军士兵也能想到这一点,他们刚刚跑进商店,便被几个政府军士兵拿枪指着脑袋。
“别开枪!别开枪!他们是好人!”同为黄种人的店主连忙向士兵们解释。
士兵拿枪点了他们一下不耐烦的吼道:“快走!快走!去后面!”
他们刚刚在商店货架后藏身好,商店外面一阵子弹射来,将玻璃门射穿的子弹去势不减钻入门口的政府军士兵身体,士兵们纷纷倒下。
“咚!”大门被一脚踹开,一会儿脖子上围着红围巾的叛军闯了进来。
冷锋伯恩面面相觑,都从对方的眼神中看出了不安,这个时候以这种方式进来,怎么看都不像是来买东西的样子。
世故圆滑的店主大爷立刻从柜台底下掏出一面红巾军的旗帜:“别开枪,自己人,红巾军必胜!红巾军必胜!”
但是这种低劣的谎话,并不能糊弄住这些士兵,红巾军士兵已经从她柜台底下搜出了另外一面政府军的旗帜,大怒:“给我看看这他妈是什么?!他是政府军的走狗!兄弟们,干掉他们!”
说着,他便把枪口对准了店主大爷,货架后面,冷风和伯恩对视一眼,各自摸上一个酒瓶。
继续按兵不动等于坐以待毙,与其这样,还不如拼一把!
然而,就在他们刚刚准备行动的时候,商店后门突然被人一脚踹开,一个急促的短点射,如同点名一样,将正准备对店主动手的几名士兵脑袋射穿。
冷锋回头,一个一身牛仔短装,手持转轮手枪的男人正站在那里,勇勇躲雨的把转轮手枪的弹舱甩出,六颗滚烫的弹壳掉在地上,重新填入子弹之后,像玩杂耍一样,把手枪在空中转了一圈,黑洞洞的枪口虎的对准了刚刚闯进来的红巾军士兵们。
“午时已到!砰砰砰……”
刚刚从愣神中反应过来的红巾军士兵还没来得及调转枪口,便通通中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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