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来‘潮’的做法此刻竟真的派上了大用场,更加令他没有想到的是,此战过后,获得整个罗马军方高度关注并且将之列入重点发展目录的长戈误打误撞地就是在他手中初‘露’锋芒、大展神威!
不过这些都是后话,此时的安奎拉不可能会想到后续发生的一切事情,他只是就指挥官的职责,在最危急的时刻下达了果断的命令让敢死队出击而已。
一队队心怀死志的敢死队勇士手持长戈,飞步从队列两侧、盾阵撤开的缝隙中朝内汇聚,犹如两道尖锐有力的铁钳朝居中突进的匈奴骑队夹去,看着己方的阵线在匈奴人的铁蹄践踏下摇摇‘欲’坠,数不清的袍泽在眼前被撞飞、踩踏,这些一直没有机会出手的勇士们早已是目眶尽裂、血气灌顶!他们根本没有去考虑在缺乏重甲防护的情况下就这样冲上去挡在滚滚铁骑的面前会是什么下场,他们更没有空去思考单凭手中这个甚至还不会熟练使用的笨重武器究竟该怎么遏制匈奴人的进攻,他们唯一知道的是,他们的袍泽在流血、在牺牲!所以哪怕是拿身体去撞、拿牙齿去咬,他们也要冲上去,和那些神情狰狞的匈奴人一命换一命!
尼尔斯正是抱着这样心情的长戈敢死队的一员,这个有着黑‘色’头发和黑‘色’眼睛的小伙子来自遥远的东方行省,因意外加入了潘诺利亚军区驻军,此次与匈奴人大战,军区的两个军团全部调集,他自然也随之参与到了这场大战中,并且幸运地成为帝国皇帝直属的军团,不过战前的部署中他所在的军团被拨到了安奎拉的麾下。
身材高大壮硕的尼尔斯看上去一点也不像是体格相对矮小的东方人,但他的发‘色’和眼睛却又让这一点毋庸置疑,他究竟是不是东方人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几天前当安奎拉下令挑选一批强壮高大的勇士单独配备长戈这种武器的时候,尼尔斯所在小队的队长立刻向上级推荐了他,于是这个有些木讷的‘棒’小伙就成了最光荣但同时也最危险的敢死队的成员!
尼尔斯是个新兵,当然这是指在西帝国的军籍册上,事实上他在东方曾当过兵,只不过他短暂服役的那个杂牌军团很快就在一次战斗中被打散了,所以他就成了理所当然的逃兵。不过这也算不上是什么污点,东帝国的军队管理一直都很凌‘乱’,因为军队太杂名目太多,军部根本不能有效掌握士兵的身份资料,只好简化处理,遇到战事随召随补,除了驻扎在君士坦丁堡等几个大城市的‘精’锐军团外,其余军团都类似于雇佣兵的‘性’质,谁也不会为了一个逃跑的雇佣兵去兴师动众地追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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