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总督和将军的手中,在自治城市,管理权掌握在城市元老院的手中,而在中枢,没有设立一套针对‘性’的官制和行政部‘门’,对于共和国时期就有的国家事务依旧还是通过那些营造官、市政官等权责模糊的官员进行粗概处理,而对于帝国建立之后面临的新的繁杂琐碎而又细致的问题,则往往都是由皇帝临时任命一位贵族去处理,贵族和官员的身份界限也十分含‘混’。
这样的一个框架松散、漏‘洞’百出的政体直接造成了罗马的政治‘混’‘乱’、低效、贪腐横行,社会矛盾不断‘激’化,统治阶层日益堕落,国家威信渐渐丧失。正是有感于这样的局面,奥卡决定首先进行政体改革重新铺设一套国家管理制度。
奥卡给出的计划非常详细,由一张张厚厚的卷轴条理清晰地记录下来,与会人员可以自由翻阅。
新的政体由上而下,简明地提出了行政、司法、财政、立法、军事五大权力板块的分立,首先,行政权方面,奥卡将设立国务院作为国家最高行政权力机构,最高长官称首相,下辖农业部、商业与手工业部、国防部、内务部、内政部、教育文化部、技术创新部、外‘交’部八个部‘门’,各部长官称大臣。国务院作为中枢行政总理机构,地方则分别设立行省、市两级下属机构,由上而下构成一个权责分明、面面俱到的行政体系。
国务院首相任期为10年,由官员申请竞选而后经元老院投票选举产生,皇帝不得干预、随意任免,各部大臣由首相直接任命,首相受皇帝和元老院监督,任一监督方可以对首相提出不信任案,一旦元老院投票通过,首相自动罢免,重新由官员选举产生,各部大臣也必须随之免职。
这套行政体系,奥卡主要借鉴的是后世英国的内阁制,奥卡曾在英国执行任务多年,对英国的政体了解得比较详细,因而决定采用这套西方文明近代资产阶级革命后的产物,以西方人的思想观念比较容易接受。当然,具体内容奥卡适当做了一些修改,没有全盘拿来,比如将商业、工业合并,毕竟现在还是公元4世纪,就连手工业都还没有形成雇佣契约,更遑论机器工业了,也就是军工领域采用了一些水力器械而已,因而分开单独设立工业部的话不免有些冗官;还有内政部主要是处理国家规划、监督、审计、‘交’通、能源、基建、公共服务等事务的集合体。
上述是行政权,接下来要讲的是司法权,关于司法权奥卡决定施行后世老美的方式,在罗马设立最高**官,一共七位,任期10年同样由元老院投票产生,七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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