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发生在谁身上都不会好受。
别的她倒不在意,她只是生气方知遇不受信用。
“还有呢?”她抬头看着方知遇的眼睛。
都说,眼神是最真实的,她倒要看看,这次方知遇要编什么理由来骗自己。
不能做到的事情就不要答应,答应了就要去完成,她最讨厌别人骗自己,方知遇这次无疑是在她的雷区蹦迪。
“对不起,我忘了那个承诺。”
尤斯若以为他会编个理由,没想到直接认了。
“然后呢?你又是什么时候想起来了?”尤斯若记得,当初和方知遇提起玉米哥哥的时候,他就像在听一个陌生人的故事,那反应不像是装的,所以他说忘了,尤斯若并不意外。
“结婚那晚,你胃病发作,我看到了你手上那条疤,想起来了。”事已到此,继续隐瞒,情况只会更糟,思来想去,方知遇选择如实回答。
尤斯若下意识地摸了摸左腕上的疤,疤痕已经没有当年那么明显,只是留下了一个印痕,颜色比肤色要深一些。
以前,她担心玉米哥哥找不到自己,不论家人怎么劝都不愿意去掉这条疤,但又怕影响美观,所以一直戴着手表用来遮掩,现在听到方知遇这句话,不知该哭该死该笑。
“我记得你当时救我的时候,手腕也受伤了。”尤斯若看向他右手手腕,那里早已没有伤疤的痕迹。
方知遇抬起右腕,“我去掉了,对不起。”
“你没必要跟我道歉,手是你的,你想怎么做是你的事。”
尤斯若摘下腕上的手表,盯着那条伤疤,嘴角划过一抹冷笑。
“你做得也没错,这么条疤在手上,总是不太好,我也应该向你学习,去掉它。”
方知遇一怔,他看着尤斯若,一时间不知该说些什么。
就在这时,电梯到了,尤斯若拿起手机打电话,从她的话中可以得知,她准备去掉腕上的吧。
回到家,她直奔房间收拾了几件衣服提着行李箱,方知遇当即跟了过去,手摁住行李箱不让她走。
“你要干嘛?”
“去医院,祛疤。”
方知遇看着她,心似被狠狠一扯。
这条疤是他们感情的见证,去掉这条疤,就相当于告别过去,他并不愿意看到这个结果,可他似乎也没什么资格说这句话。
因为,他手上的疤早就被去掉了,虽然不是他主动祛除的。
“你要做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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