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至少一厘米厚,耳垂跟挂个耳环似的,虽说年纪蛮大,走路却很稳健,说话声音洪亮,绝对的福禄相。
就在大家互相推让了一番,分宾主落座之后,老爷子站了起来:“感谢诸位大师远道而来,我是XX公司的董事长,我叫王守财,不过别拿我当守财奴啊,爹妈起个什么名,当子女的就叫个什么名。今晚大家能聚在这里,就是缘分,我先干为敬!”说完举起酒杯(口杯大小三两一杯)一饮而尽。
“王董豪爽,这性格我喜欢,我也干了!”说完山哥也是一杯下肚。
我跟曹哥大眼瞪小眼地看了看山哥,又看了看杯中的酒,心一横也干了,此时我心中是一万只草泥马飘过啊。山哥没去西藏前,就是纯特种兵出身,那酒量自不用多说,而我跟老曹的酒量,充其量半斤,只少不多,还得心情愉悦的时候,否则那就是喝几次断片几次啊。
“好!好!好!”王总一连说了三个好。
“我老王生平就喜欢跟爽快的人打交道,这次开发的地方是我小时候呆过的村子,本意是造福乡里,想当年那时候穷啊,赶上好年景了,还能填饱个肚子,要是赶上个灾荒,遇到个灾害,或者再搞个什么运动,基本上一年得饿半年的肚子,古人说得好:穷则变,变则通啊。”
“是啊,人挪活,树挪死,道理都是相通的。”我接了一句。
王董对我投以赞赏的目光,然后继续说道:“故土难离啊,要不是家里人饿死的饿死,走不动的走不动,谁愿意背井离乡啊。我记得那年老毛子刚走,咱村300多口人,到最后,剩下不到20人,我的七个兄弟姐妹就剩下我一人啊。还记得走的时候,整村就剩下一条叫赛虎的大黄狗,不是大家不吃它,而是它救过全村人的命啊……”王总缓了缓神,“那个年月山里还有狼群,也不知道哪个猎户把刚出生的狼崽子给掏了回来,原想当狗养,方便将来打猎,谁知就在那天夜里,整个狼群都来了。这只黄狗就死命地叫啊,那声音,听一次能记住一辈子,要不是这只狗,满村300多口人剩不下几个,即便是这样,狼群离开的时候,村里也死了近20多人,家禽基本死的死,伤的伤,这条大黄狗也被咬瘸了一条腿,也是从那以后,这条狗村里大家一起养,即便是饿到相互吃对方家孩子的地步,也没动过杀这条狗的念头,当时的人念旧啊。”说完一仰头又是一整杯。
山哥没说话,盯着酒杯顿了一下,毕竟那段历史不堪回首啊,长叹一声,也一饮而尽。
我和曹哥彻底头疼了,不到5分钟,一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