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甚至连老三都不是,这些排在他前面的人除了官职比他高之外,论武功论计谋都远不及他,可这些饭桶的地位偏偏高过了他。又比如,‘金衣卫’是朝廷正规编制,装备精良,武艺高强,人员众多,满员时有数万人之多,几百年来为朝廷立下多少功劳,但凭什么天下四卫之首不是‘金衣卫’而是什么劳什子‘布衣卫’?布衣布衣连一件好衣服都穿不起算什么天下四卫之首?更比如......
所以,虽然他不缺吃,不缺穿,又有权利,但依然很不爽,很不爽。常人不爽的时候有埋头睡觉的,有喝酒解闷的,有出家修炼的,有放手豪赌的,也有逛窑子找姑娘的,但他不同,他喜欢折磨人,每当他不爽的时候总要去‘金圉(把幸运关起来的地方)’找几个犯人来出出气,毫无来由,什么也不问,上去就打,打完把指甲拔了,或者用小刀在犯人手指上割开一个口子,然后揪着伤口上的肉,顺着肌肉的纹理扯下去,有时候能扯老长,有时候很短就断了,每当此时他就更不爽,他不理解,为什么人的肉不能像煮熟的猪肉,牛肉那样一拉一条肉丝地拉下来,他不服气,于是只要有机会他就会去试,一次一次乐此不疲,并且把较长的肉丝收起来,煮熟,看看和猪肉,牛肉有什么不同。
他喜欢别人怕他,有时候他甚至觉得自己的名字起的太温柔,所以他并不喜欢自己的名字,虽然这名字要比骆镶强上千倍万倍,但依然不算是好名字,直到有一天,别人送了他一个外号‘阎王’,这是牢里的一个犯人送的,他很高兴,他喜欢这个外号,非常喜欢这个外号,所以他回报了该名犯人,而回报的方法就是‘炸油条’——和好了面,擀扁拉长,再用刀在面上拉上几道口子就可以下锅了,经济实惠,香脆可口。渐渐地,他开始不喜欢‘阎王’这个外号了,总觉得似乎少点什么,很多人固然怕见到阎王,但在落在他手里的人却很想去见‘阎王’,可见‘阎王’并不是什么狠角色,他才是,所以他的外号不应该叫‘阎王’,而‘阎王’才该起个外号,叫......叫......就叫徐春之好了,在我徐春之手上没有不招供的人,更没有‘怕死’的人,所以他很有成就感,直到有一天......
林澜,又一个娘娘腔的名字,他本以为这样的一个娘娘腔的读书人几下就搞定了,没想到,这个娘娘腔却很有骨气,无论他怎么折磨就是不招,扯掉指甲算什么,四肢钉上钢钉又算什么,连眼珠子都挑破了,还是不招,直似没有知觉一般。这下徐春之很受伤,他觉得林澜这人不厚道,不仗义,不能够成人之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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