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配饰,还是那种竭尽所能扮嫩的妆扮!
沉迷吃瓜的系统,迫于无奈,不得不出声吐槽:“宿主,你就没发现,今世,你弟比前世更造作吗?”
“有嘛?”
林初夏的“睁眼说瞎话”能力早已炉火纯青,也就和她绑定,前世,知晓前世今生她秉性的系统,换了其它人,哪怕是对林初夏有着很深成见的云芳,也都无法分辨出这一点,进而会生出林初夏数十年如一日“傻白甜”的印象。
系统:“对方不想和你说话,并朝你扔了只汪JPG”
“姐!”
从洗手间里走出来,被热气熏蒸过的林浩宇,在嫩黄色套头毛衣的衬托下,越发地娇小可爱起来。
“呶,你的新衣服。”
林初夏嘴角抽了抽,从靠墙的行李袋里,翻找出一套红色连帽滚白狐毛的中长款羽绒服,塞到林浩宇怀里,又翻找出自己那件红色连帽滚白狐毛的斗篷。
“新年新气象,就应该穿红衣,戴红帽,穿红鞋,一年到头红红火火!”
“姐,今天才二十九,还没到新年,再说了,就算到了新年,也是初一早上才换新衣服。”
林浩宇捧着羽绒服,一脸不加掩饰的嫌弃。虽然,他喜欢扮嫩,但是,这并不代表他就能喜欢这种动辙就将人衬托成个鞭炮的正红色衣服。
“我们是姐弟,出门的时候,不应该穿同样颜色的衣服吗?”
林初夏系好斗篷,理了理衣襟,当着林浩宇的面,转了个圈,斗篷的弧度,在风的作用和力道下,划出一个优美的圆弧,“为了你,我不得不将那件压箱底的嫩黄色套头毛衣找出来。”
“那你咋不搭一件牛仔裙或牛仔裤?”林浩宇撇嘴,眼角眉梢间却满满的羡慕,“姐,你不是说,也要给我做一件大氅吗?啥时候能完工啊?我还等着穿呢!”
斗篷和大氅才是最佳搭配,和羽绒服,那是不中不西,不土不洋!
“你是不是傻?”
林初夏一言难尽地瞅着林浩宇,走到林浩宇面前,示意他弯腰,探出手指,摸摸那微喇喇的裤脚。
这是一条米黄竖条纹毛呢裤,这是林浩宇上手之前的看法。等到他一上手,眉毛就不由自主地抖动了下,就连狭长的眼睛都瞪得溜圆,嘴巴更是张大到能塞入一颗鸭蛋的程度。
尤其,下意识翻开一角后,看着里面那一层,不对,应该说是三层,一层是贴在皮肤上的保暖衣,一层是绒毛裤,一层则是毛呢微喇裤自带的绒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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