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和离一年之后方可另娶。另外,“七出”中的许多条例在永安县也不适用,比如说无子。
她认为,男女双方建立家庭,是基于二人有感情的基础之上的,而不是为了传宗接代。
如果男人以妻子生不出儿子为由申请和离也可以,只是和离的同时要赔偿给女方一大笔银子做为赡养费。若是夫妻二人有女儿,且女儿跟着女方一起生活,那么家里的房子也会判给女方,做为她与女儿的居住之所。
至于男人,对不起,扫地出门。
二、她提倡男女自由恋爱,虽然不反对媒婆上门说亲,但亲事也绝对不可以父母直接拍板做主,一切都必须要经过男女双方本人的同意。而且两人还必须有一个相处的过程,那种到了成亲之日揭开盖头才看到新娘子长什么样的事,今后在永安县绝对不会再发生。
而且她还规定,成婚二人必须亲自、一同到县衙去办理婚书,在办理婚书的官差亲自见证之下,婚事才算成立。且婚姻关系是从官差在婚书上盖上印玺的那一刻为准,也就是说从那一刻起,他们二人就是夫妻了。至于什么时候办婚典,那是他们自己的事。
三、永安县人成婚有一个最低的年龄标准,即,女子必须满十八周岁,男子必须满二十周岁。那种及笄就可以出嫁的旧俗,在永安县将被彻底摒弃掉。
永安县所有人,无论男女老少,在立县之初都要到县衙去登记准确的出生年月。任何人不得谎报瞒报,否则一经查出,立即全家驱逐出永安县,永不得入内。
四、永安县禁止近亲成婚。什么表哥表妹表姐表弟的,统统不行。永安县虽有一定的独
立性,但是县里没有规定不可以娶县外女子,也没有规定女子不可以外嫁。所以不存在县内人口少,不得不内部消化一说。
这些律法的雏形一出,最开始颇有一部分人不能接受。但是很快地就被陆辞秋以及那些
接受了的人一并说服。特别是当陆辞秋从医学的角度讲起早婚早育对男女的共同伤害,以及婴儿的死亡率与智力发育等问题时,人们瞬间就明白了,也瞬间就想起来从前看到过的那些个傻孩子,似乎他们的父母多半都是近亲。
陆辞秋走了之后,难民营这边的人们久久没有散去,所有人都围到了一起,就陆辞秋今日说的话、宣布的那些事展开了讨论。
这种讨论持续了很久,甚至天已经很晚了都没有散去。谁也不愿意回帐子里去睡觉,人们是越讨论越起劲儿,越讨论越觉得他们的县主简直就是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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