骆天手上提着一壶酒,闭上眼睛,走在这布满夜色的深巷当中。既然眼前一片黑色,那就索性闭上眼睛,既然前面有路,那就索性迈开步子。
一口烈酒灌入嘴中,说不出的狠辣与舒服,这本是两种极端的感觉,但对于身重血毒的骆天来说,这两种感觉确是分外明显,又彼此相容。
当然,手里提的是酒,嘴里喝得也是酒,但腰里别着的可不是酒,而是打更而用的梆子,只是用了一两银钱便从一个更夫手里换来的梆子。
“咚!……咚!咚!”声音一慢两快,明显已经到了三更时分。
骆天还在漫无目的的向前走着,撞到墙上,那就拐过去,听到水声,那就绕过去,骆天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往这里来,但却是明白自己必须到这里来。
这是一种无法克制的冲动,就如当初的琉璃一样。
巷子很深,但却是寥寥几乎,皆是深宅大院,富贵唐华。骆天转弯,在第二座院子前停住,将手里的酒坛子随手一愣,只见坛子在夜空中划过一个优美的弧线,飞入院内,随后只听一阵人声嘈杂,脚步声,呼唤声,还有罐子落在青石转上的破碎声,以及狗声。
“奶奶的,那个不长眼的,不打算活了?”
骆天将嘴里的一口烈酒艰难咽下,细细一笑。
黑夜自然有黑夜的用处,那么黑夜也自然会有黑夜当中的人,这些人本身就属于黑夜,喜欢黑夜,并且在黑夜中成长。
比如说,贼。
比如说,今晚的骆天。
可是,既然是一个贼,就应该有贼的样子,比如说黑无半点亮色的夜行衣,比如说只留着一双眼睛的黑纱巾,比如说忽闪而过的身形,再比如说街道屋顶上一道道模糊的残影。
但骆天没有,不是不喜欢,而是没必要。
既然是一个贼,没必要非得装成贼的样子,如果真是穿着一身夜行衣跑来跑去,不是明明白白告送四北城中的人,自己就是一个贼吗?
四北城四北卫又岂是吃素的?
自己宁愿做一个看的见的人,同时又是一个看不见的贼。
骆天听着院子里的吵闹声,仔细计算着有多少声脚步,有多少个人,有多少只夜间看院队伍,又是走的什么路线。当然,这些都不是重点,所以骆天又迷上眼睛,沉浸在那种久违的感觉当中,细细的感应着具体方位,以及最容易接近的路线。
今夜月无光,真是一个优美的夜。
骆天继续他的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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