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里面走走吧。我们单位里有个女同事,我看她穿的衣服挺好看的,感觉也挺适合你的,现在正是换季的时候,我想给你也买一套秋装!”当他们走到商场门口的时候,任浩轩指着不停转动的玻璃门说。
“不想买了,我的衣服已经不少了。平时在学校里穿的都是工装,买多少回去,都在家里压箱子底,没等穿就过时了,我看就别买了!要不咱俩进去看看,要是有合适的,我给你挑一件吧!”说着,孙晓红拽着任浩轩就往里走。
“我穿啥都行,就不用买了。我看你穿小西服套装挺好看的,还是给你买一套吧!它是今年流行的款式,城里的大街小巷,很多人都穿。商场里面要是没有合适的,咱就买布料做一套吧!”任浩轩笑着推让着。
“城里流行的好东西太多了,一时一个变,就咱们这连普通人都不如的消费水平,要想能跟上城里人的新潮,简直是太难了。摸摸自己的腰包,那里面装的都是恐惧呀。我见识短,兜里也没多少钱,这套衣服还是免了吧!我还是想给你省点儿钱,省得在腰上挎个空包,心里没底。”孙晓红朝任浩轩做了一个滑稽的动作,她撇撇嘴,晃晃脑袋,毫不赞同任浩轩的看法。
“不就是买一套衣服吗,你那么纠结干嘛!咱又不是买不起。只要你穿着好看,别说腰包里有钱,能买得起。就是没钱买不起,我也得想方设法,让你穿在身上!”任浩轩满不在乎地说,听得孙晓红心里美滋滋的,看来,她坚持不懈地找的这个对象,还是挺有情有义的。
官还不打送礼的,既然他都这么说了,如果自己再这么推脱的话,就显得不太尊重人了。面对他的一番诚意,孙晓红不好拒绝,只能欣然接受了。
他们在商场里楼上楼下地转了几圈,走遍了这里的每一个摊位。可挑来挑去地试了几次,都没有挑出一套合适的衣服。可任浩轩还是坚持着领她到处挑选,后来看实在是没有合适的,就带她去了服装店里量身订做了一套咖色的小西服套装。整个上午,他们就在商场里面转悠了。当从服装店里出来的时候,饥肠辘辘的孙晓红终于走不动了。她捂着肚子,有气无力地说:“我饿了,也实在走不动了。我的脚掌可能都磨出水泡了,实在是太疼了。我们还是找一个地方,歇歇吧!” 她今天早上出门的时候,孙晓红特意穿了一双高跟鞋。她也没想能走这么多的路,结果弄得人有气质,两双脚趾却没了气质。它们都蜷缩在鞋子里面,用锥心的疼痛的水泡,向女主人声讨罢工。
“肚子饿了,还不好说。你想吃啥,我马上就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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