嗓音沉稳笃定:“嗯,你不是从小就说想要狗狗吗?”
宋茉那双漂亮沉静的眼睛,涌动潋滟光彩。
她确实是真的特别喜欢狗狗,可以说从小到大她都没停止过想养狗的愿望,但秦月不喜欢狗,嫌吵,所以一直没有养,时间久了,她也就不抱希望了。
以前,她在放学的路上买香肠给流浪狗狗吃,每次她喂狗沈斯京都在旁边心惊肉跳地喊她,将狗绳套好才让她喂,狗吼一声他就跟着凶恶呲回去,单肩背着她的粉色书包,却叫得比狗还凶,狗叫声还特别像。每次她在旁边都笑得前仰后合。
到最后,她狗缘好了,狗老大还会帮她拿快递拎零食袋儿,沈斯京却惨了,在狗狗圈的名声一塌糊涂,隔老远都有狗冲着他叫,骂得特别脏。
但沈大公子哪儿在乎这些,手往头发上一撩,插着校服兜撅嘴哼着小曲儿走了,脚步颠儿颠儿的,依然还是那个神采飞扬能跟狗对吼的少年。
而这会儿,这个少年已然长成高大模样,大剌剌站着,伸出食指往狗狗身上指了一记,跟指挥军队似的,颇沉稳威风的大将风范。
被“将军”这么一指,小狗蓦地前腿收紧,立马正襟危坐,骄傲直起身子,威风凛凛,跟狗狗标兵一样。
无论宋茉怎么逗它,它吭都不吭一声。
沈斯京更得意了,上前走到狗狗身边,也直起背扬着下巴看着宋茉,一副邀功的模样。
一大一小,特整齐。
看着那小小团东西骄傲仰头的模样,宋茉心都要化了,睫毛眨眨,先抱了沈斯京几秒,然后迅速屈下腿半蹲,对着狗呢喃一声乖乖,伸手将它捞起,狗狗嗷嗷两声,乖乖地任她握着,一股狗狗的奶香味瞬间迎面泛来。
小狗特别小,她一只手就能握起来。
双手交叠成碗状的手心里,小狗四肢朝着她,哼唧两声,睁着圆亮的豆豆眼看她,肚皮柔软洁白,小肉垫粉嫩柔软,捏捏能绵绵陷进去。
宋茉轻轻捏它的脚,摸它毛绒绒的脑袋瓜、薄薄的耳朵、软绵绵的身体,湿润的黑黑鼻尖,力度很轻,爱不释手,喜爱满得要溢出来。
她握了握它的肉垫,嗓音轻柔:“乖乖,脚里面装的是不是棉花呀,这么软。”
跟狗狗说话时,她的声音会不由自主地发嗲,听得沈斯京心头一阵甜痒,满脑子都是她软着叫他老公的声音。他想这声想了好久了,要是真到了那天,他都不敢想他有多快乐。
沈斯京眼睛没离开过宋茉,宋茉眼睛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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