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初市老龄协会在引进项目时,投资方,也就是昌达控股公司在跟市里有关部门谈判过程中,曾提出两项要求,第一是建筑面积要大于项目最初的需求,第二是空余房屋由企业自行安排用途。对于第一项要求,有关部门明确支持,因为那涉及到华源市养老市场的未来发展;对于第二项要求,谈判桌上虽没有明确态度,但也没有任何反对意见,有关部门实际上是默许的。”赵律师陈述道。
“你说的这些情况,不会是道听途说吧?有凭有据吗?”复议机构工作人员问道。
“当然有,这是当初的项目谈判备忘录,原始证据。”老赵的助手将记录本递给老贾。
复议机构的三名成员传阅后,老贾说道:“确实是原始证据。”
老钱插话道:“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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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律师提供的证据,我认为应该是真凭实据,对此我没有丝毫的怀疑。但是我要提醒各位,昌达控股公司投资建设老年服务中心的那块土地,无论在价格还是区位上,都享受了很多优惠政策,在这块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我们认为应该跟项目的用途保持一致,如果改变其用途,尤其是用于商业出租,就有违规嫌疑。”
老赵马上接了过来,“钱主任的观点,表面上看起来似乎有道理,但却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为什么当初在谈判桌上投资方要提出两项要求?而且市里有关部门对其中一项明确支持,对另一项要求也持默许的态度?”
“赵律师能解释一下吗?”贾主任问道。
“当然可以!也许各位有所不知,养老项目这项民生工程,利润微薄,在经营管理方面稍有不慎,就会使企业陷入亏损状态,从而难以为继。为了给华源老年服务中心预留发展空间,就要增加项目的建筑面积,投资规模必然随之增加,而所有投资最终都要摊入成本。”
老赵顿了顿,继续解释道:“但是,在项目运营的头几年,增加的那些建筑面积是用不上的,既浪费投资,分摊后又会增加运营成本。为了将不利影响降至最低,昌达控股管理层决定,将暂时闲置的建筑物对外出租,千方百计增加投资收益。这样的想法,在谈判桌上得到了市里有关领导的支持和默许。”
老钱不以为然,“老年服务中心终究是享受了地方政府的优惠政策,在这块土地上的建筑如果对外出租,就属于非法牟利。”
“钱主任非要这样说的话,如果华源市的有关部门当初不答应或默许投资方的两项要求,昌达控股公司就不可能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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