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很喜欢,却不能在一起,明明想忘记,却一次又一次出现在面前。”
“浩浩,你不懂我的感受,因为喜欢的人是我,是我一个人的一厢情愿。”
“可是那么喜欢你的我,不能再坚持下去了,所以求你,不要再来招惹我了,你离我远点可不可以,可不可以不要再出现在我面前,可不可以不要让我看见你,可不可以让我忘记你,我怕你出现在我面前,就仅仅站住原地什么都不做,我却想要跟你走。”
说当时脑子能够飞速运转做出最好选择方案都是假的,陆浩延人生20多年就快接近30年了,第一次被这么一个屁点大的,就在他初吻丧失的时候,还在娘胎肚子里没出生的高中生给告白了.
从小到大他那种痞子形象跟杨瑾遥那张扑克脸相比,简直给他带来了数不清的桃花,要说奇怪也是奇怪,可能是跟杨瑾遥从小同条裤子长大,所以两人喜好都差不多(这位大哥,明显是你每次都要抢遥遥东西好吗?),两人的脸说要是把妹子,一勾手轻易就能来一把,可是说到底可怜都可怜在两个人都缺心眼儿,当年杨瑾遥等顾恒等了10年,现在这陆浩延又掉进顾恒的坑里爬也爬不出来,却半路杀出来一个林暮箫,就这种绳子给陆浩延系在腰上,林暮箫在顶头死活想给他从洞里拎上来,这位主子又死活想要往下去。
陆浩延不想上去其实一部分原因是顾恒,倒是很大一部分原因是他知道上面是一只狼,他一上去可能早给抹干净了,他陆浩延年纪也不小了,哪有大把的时间去浪费在这个小朋友身上,简而言之对林暮箫而言,陆浩延就是大叔,再过几年他大学毕业了,陆浩延就是奔四的老男人了,这种孩子未处过事把恋爱当做办家家酒,想要就要,不想要就分手的这种恋爱,陆浩延他哪里承受的住。
可是看着眼前这个眼泪吧嗒吧嗒掉,可怜兮兮的人,心里头不知道为什么有种不忍心的感觉,那种强烈的负罪感导致了他大脑一片空白。
酒吧嘈杂的声音对他而言好像早已是身外之物了,他就这么静静地看着林暮箫,看着他低头狠狠地拿胳膊把眼泪擦掉,说不准什么感觉,喜欢吗?不知道?可是他能真真切切感受到当看到林暮箫坐在别人的腿上那种妒忌,那种像毒液一般流淌在自己血液里的痛,却更让陆浩延迷茫了起来。
“哎,暮暮快来,你看你还是别喜欢他了,跟我在一起吧?”坐在沙发上的男人笑意明媚地朝林暮箫招了招手让他过来。
林暮箫对陆浩延轻声说了句“你走吧。”然后看都没看他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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