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的选择了”
这说明,第一,彼时,庄汤尼的身体,已经成为魔鬼的“宿主”;第二,“没有其他的选择了”,意味着庄汤尼竭尽全力,也无法驱逐魔鬼,则为了杀死魔鬼,只剩下消灭“宿主”这一个法子了。
因此,庄汤尼不是“自杀”,是“杀魔”,以付出自己的生命为代价,与魔鬼同归于尽,这个行为,同战场上英勇杀敌而牺牲的战士,并没有什么本质的不同。
啊?
呃,请问,这个说法,有什么……理论依据吗?
有的!
请看《旧约》中三松的例子,“摇动神殿支柱,使之倒塌压死聚集其中的培肋舍特人时,他直接杀死培肋舍特人,自己也殉身。”
咦,“于史有征”呢!
如此说来,庄汤尼非但无罪,还要予以表彰?
呃……这就不必了。
不然的话,若自杀者都声称自己“为魔鬼所侵”、“与魔鬼同归于尽”,就不妙了。
再者说了,庄汤尼到底还是有那么一点点的罪过的——他没能撑下去,到底还是有那么一点点的不坚定嘛!
不过,这点子罪过,是可以赦免的。
想当年,土耳其人攻破君士坦丁堡,许多妇女为不受辱于异教徒,纷纷自杀,城内的大主教对她们的行为,予以紧急赦免——自杀归自杀,可是,也得得看一看,这个自杀,到底为了什么?
这些女人,不是“背信”——相反,她们正是因为忠于自己的信仰,才自杀的嘛!
就像中国人说的,“礼有经、有变、有权”,大主教的做法,就是正确的“权变”嘛!
虽然,君士坦丁堡是东正教的,不过,到底都是基督一脉,还是可以借鉴的嘛!
好,好,您咋说咋好……哎,话说了回来,这么说,庄神父“杀魔”之前,其实已经为自己“预留退步”了,看来,嘿嘿,也不是那么“实诚”……哦,我是说,庄神父实在是一个很聪明的人啊!
嘿嘿,是滴!
“南堂”一案,虽然还有更多后续的发酵,但这个案子本身,从此尘封于历史之中,成为十九世纪中后期一个著名的悬案,并衍生出了十几个不同的版本,供历史学者和八卦爱好者们品论。
这些版本,彼此迥异,但所有的版本,都指认一个事实——庄汤尼之自尽,起于心理防线的崩溃,而对其心理防线的致命一击,来自于军调处在“圣母山”圣母像脚边发现的那个“Z”——庄汤尼姓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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