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接住了他每一拳,卡塞尔打来两拳,男人就还一拳。
直到卡塞尔浑身吃痛,绣丝的衣服里,肩膀手臂淤青红肿,再没有一丝力气。
但卡塞尔玩得很畅快,面对这个少有的对手,他兴奋地跟猴子样嚎叫,还在跃跃欲试。
男人把他的脑袋按进水里。
卡塞尔总算求饶了。
“你要杀死我!奴隶!”卡塞尔的眼睛都被水泡红,气急道。
“你要能识字,我就一星期杀你一次。”男人说道,一巴掌拍到卡塞尔肩膀上。
卡塞尔吃痛地挤着眼睛,怔了怔,旋即勾出笑容:“好、好!我答应你!”
男人不再理会卡塞尔,他盯起那源源不断的溪流。
“这里一样有水,一样有麦子。”男人思索着,喃喃道。
卡塞尔不管男人在思索什么,他指着男人,道:“嘿,你没有名字,要不要我来赐你一个名字?”
“不,我有。”男人却给出否定的回答。
“什么名字?”卡塞尔很吃惊。
“未来有。”男人如此道。
直至多年后的起义里,卡塞尔还是觉得那是个很奇妙的回答。
.......................
在卡塞尔识字的过程中,男人无法规避地谈到自己的思想,那多年来的总结,正值最不安分的年纪的卡塞尔,这个贵族家的少爷,当他碰到这些时,轻易地就为此吸引。
卡塞尔不倦地汲取那些思想的同时,亦为男人口中“我在即我在”的主而着迷,这份着迷源自于神秘感与新奇感,随后便被,那老菲格与男人共同凝结的信仰所征服。
“祂说‘苦难没有意义,拯救才有。’?”卡塞尔新奇地问道。
“是的,”男人从窗户凝望,看向那些农奴们的简陋住所,“山卜人不是天生就要受苦的。”
“那拯救的意义是什么?”
“它的意义在于...”男人吐出了自己,用将近十年的时间换来的答案,“和风细雨,又滚滚雷霆。”
一旁的神,他们看不见的神,祂转过头,凝视着男人。
每日起早务农,同其他农奴们讲经,每夜去教卡塞尔识字,教述讨论信仰与希望。
这无疑是安逸的日子,持续了几年。
可是,男人明白这种生活不是自己应有的。
事实上,命运也不会毫无波折。
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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