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性质的北京长城机电技术开发公司。戴红帽子做民营企业,这在当时无可厚非,很多公司都这么干,但长城公司的集体产权性质最后成为沈太福案致命的一环。
还是那句话呀,要是股份和性质不清楚,就是个坑。
红帽子有时候好戴,但是骑上老虎之后,想没一点伤轻松的下来,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只少不是每个人都能做的好的。
当然要说出事,出在根子上,还是太福同志自己作死呀。
改革开放后“第一非法集资案”,以13.7亿元集资额而葬送了沈太福性命。尽管其身后的“无锡邓斌非法集资案”,融资额32亿元远高于沈太福,但影响力大大弱于沈太福。
枪打出头鸟,人名只看第一,果不其然。
如果放在后世看来,沈太福为“节能电机”而集资,无非是一桩很平常的“项目融资”。十几亿,甚至都有些提不上台面,毕竟后世跑路的平台,动不动就几十亿,几百亿,那叫一个热闹。
很多时候,如果公司资金全看银行,是很危险的一件事。祸伏:银行贷款隐忧!
1992年3月25日,沈太福的专利终于获得中国专利局批准,但此时的沈太福已是债台高筑,风声鹤唳,他急需制造新的利好信息以敲开银行的贷款大门。长城机电的员工夜以继日地准备各种文件,沈太福则把存在银行里的余款全取了出来,又东借西讨,筹集了16万元,于1992年5月28日在北京钓鱼台国宾馆召开了部级鉴定会,拿到了他梦寐以求的部级鉴定证书。
沈太福拿着这个部级鉴定证书找到了银行,他天真地以为凭着这个,银行肯定会继续给他贷款,没想到碰了一鼻子灰。银行表示,在前款未清的情况下,决不会再借一分钱。还是那句话,银行也历来只会锦上添花,从不雪中送炭也!
银行贷款行不通,沈太福疯了,他不得已设计了一场新游戏。
“游戏”的名称是:技术转让。“游戏”规则:无论男女老少,均可与长城公司签订“技术开发合同”,投资额3000元起,上不封顶。合同中承诺,投资人可以随时提取自己的资金,而且投资回报很可观,长城公司承诺“按季支付补偿费”每年“补偿率”达24%,比银行的储蓄利率高出一倍(九十年代银行的储蓄利率为12%左右,什么,你说现在怎么才34,呵呵)。
至1993年2月份,全国已有10万人卷入其中,长城公司在不到半年的时间里集资额高达10亿多元人民币。金钱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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