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当初,那些个吸血蚂蝗一个个死不待见了他们了,一见着他们仨的父母一亡,竟然企图瓜分他们家粮店产业。不过,他们仨也不是弱了智的人,他们好歹还是懂得些人事的。人不待见可以,想插手他们父母留下的粮店产业?做他们的青天白日大秋梦去吧!于是,产业搞不成,那些个人就开始着手他们家里事。那个叫她嫁给姐夫的堂二叔,其目的还不是因为他们和岭安城相当当的人物沾亲带故,要是这线路断了,那些个人可不要活活吞了他们。
但是她哥那人,如果那事真是他接受不来的,肯定提都不提。所以,目前来看,怎么着就靠这个合八字了!能不能顺利赖掉这门婚事,全指靠这“一切朝钱看”的翠朱姑娘了!
交代了些许事后,方晓俏就这么盯着那出了门的翠朱看着,嘴角又收不住的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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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爷,都给你办妥了。”那个面前的小厮十分谄媚地点着头哈着腰。
这个小哥是昨天分给他的贴身仆人。这人长得还挺标准的,浓眉大眼,唇红齿白的,这人这模样,他带出去也有些面子。
白宇松这人,也是个审美派。论美这块,反正方晓俏在他心里肯定不是什么能跟美靠上边的,就她那双眸子倒还算是灵透。不过,跟他喜欢的那个温家大小姐比上一比,简直是一个天一个地的。那个天,当然是温若娴温大小姐。
温若娴一直以来都是他心里完美女性的代表人物。这个女孩美好了他一整个青少年时期。他自从到了外国之后,心里就一直惦念着她,心里的位置全部被这小姑娘的身影占据了,以至于那些个不正经的家伙叫他去逛洋人的窑子的时候,他都兴致缺缺的。
这趟回来,他原来是想给人家温家提亲的,这下可是好了,被个猪八戒一样的女的看了个遍,还莫名奇妙地成了人家的未婚夫。这两做主的,就跟个给牲畜配对似的就把他俩凑一起了。娶?哼,娶可以啊,抬进门当妾还差不多!不过,最好还是别让他娶,怕被她气死!
刚刚叫那新来的小厮叫什么来着,哦,叫春来,王春来。虽然这是个土了吧唧的名字,细细品之,也有几分韵气,再配上那张看上去还不是很俗的脸,倒还可以。
“这街上一共几个算命的?”白宇松抬抬眼,朝着那王春来看了一眼,又低下头品他的红茶了。这外国的红茶,味道怪别扭的,一股八角掉进奶油的感觉。还是本国的红茶好,味道醇厚,配上牛奶也甚得精髓。再佐些个大家师父做的精致糕点,这一下午直接让他美了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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