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段,以利益为目标,这就提供给了我们社会行为多层次利益交换的理论指导。当墨者追求财货利益的同时,必须以兼爱的大义,对利益交换过程中的个体产生情感的影响。这情感的影响,甚至在交换开始之前,就必须施行,这是因为,本质上,人是实践自觉解放自我的主体。人的内在生命物质本体与特定的大脑意识本体构成整体的自然人。而人类特定的大脑意识本体决定了是人具有的各种错综复杂感情,社会生活中的个体,受各种错综复杂的社会生活所影响,从大恼功能健全开始,就在不停的学习与积累感情。
大部分时候,人类的社会行为,除了受到人类的利益追求所左右,更会因为人类的感情波动而发生千奇百怪的变化。当人类受到积极的感情因素所影响时,对待社会行为的态度也会积极起来,这表现为,人的主观能动性被充分的调动,对于社会行为积极的配合,对于社会行为中的参与者抱以信任和友好。
在这种状态之下,人们对于利益的交换,抱有极大的信任和支持,相信自己通过利益的交换能获取大于或等同于自己实际付出的结果。但是作为交换的参与者之一的墨者,追求的永远只能是极大化的利益与最少的付出,这与持有积极状态的人们所信仰期待的利益交换当然是相悖的。
然而积极的感情因素正是墨者所需要的并且可以利用的,或者必须努力营造的。这是因为,在利益交换的世界之中,从来就不存在任何公理正义,更不存在物品与物品间的等价交换,存在的只有赤裸裸的利益关系,如果墨者在对于利益交换的赤露本质没有足够的认识,那么就会被列入失败者的行列而遭受相应的惩罚。我们在这里,将墨者假设为交换过程中的一方,而客体作为交换过程中的另一方来进行相关的说明。
以升职为例,当墨者寻求的目标确定为升职加薪之后,那么墨者就要考虑是否我的目标已经达到最大化,是否我追求的职位及薪金变化还有可以增大的余地,是否在升职与加薪之外,我还能通过我的行为得到额外的感情满足,或者赢得精英阶层与乌合大众的支持与喜爱。
当客体产生了积极的感情因素之时,就会忽略了利益交换的本质,而不自然的将利益交换的过程想象为互助双赢的过程,人类不管本质如何,不管自己内心如何龌龊,总是希望利益交换的对象坦诚无私,以积极向上的态度进行利益交换,并且带给自己超出付出的回报,这是所有人类的本性,也是人性的弱点。而墨者,就需要积极的利用这个弱点,当人类持有此种态度,并且作为交换的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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