苟,才是王道。
有了,写武侠小说。
难登大雅之堂,赚钱又快。
按照这个时代的背景,写武侠小说是最好的选择,言情小说也可以来一点。
女人的钱比臭男人的钱好赚多了,臭男人有机会白嫖就绝对不会掏钱。举个例子,言情小说作家,《金粉世家》的作者张恨水与世界书局老板吃一顿饭,十分钟内到手几万元稿费,直接在北平买下一座王府。
抄谁的呢?
秦源在脑子里转了一圈。
觉得还是抄金庸老先生的最靠谱。
一来,成熟又不算太新潮,这个时代的人容易接受。
二来,熟悉。谁特么还没看过不知多少遍的金庸武侠电视剧和一堆同人小说,闭上眼睛,画面一坨坨的跳出来,就好像放电影一样。
拿出笔墨纸砚,秦源笔走龙蛇的书写起来。
还好继承了前身的记忆,不然光文字一关都过不去。
刚写了两千字。
记录李光乾走了进来。
秦源随手遮住。
“在写什么?”
“没什么”
秦源气定神闲的说道。
李光乾似乎心里有事,没有继续纠缠。
“怎么了?”
“我刚才看到拉着谭壮飞的囚车,朝菜市口去了。”
李光乾叹气道。
秦源的好心情一下子没了。
尽管这事是难免的,还是非常不爽。
脑海里忍不住浮现,谭壮飞沐浴在阳光里的画面。
等回过神来,李光乾已经走了。
秦源鬼使神差的出了左史院,骑上心爱的小毛驴,朝着菜市口而去。
这个世界没有堵车,秦源没有多久就抵达了菜市口。
看热闹的人和预料之中一样多。
咒骂和同情的人,只占很小的一部分。
大部分纯粹看热闹。
毕竟杀头这种事不是经常能看到。
秦源扫了一圈,没看到鲁圣笔下揣着馒头的。
当然,可能在口袋里放着。
台上,跪着六个穿着囚服的人,每个身后都站着一个膀大腰圆、怀抱着砍刀的刽子手。
谭壮飞位于最东边,脸上毫无惧色。
“有心杀贼,无力回天,死得其所,快哉快哉。”
“好”
人群里有人忍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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