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朗科稍稍整理一下衣襟,站起身,来到陪审席前。
大多数律师都会选择在陪审席前发言,这是因为距离越近,情绪感染能力就越强,越容易让陪审团认同自己。
那些站在或者干脆坐在自己位置上发言的,要么是萌新,要么是真正的大老。
特朗科显然不是大老,也不算萌新,所以他选择来到陪审席前。
“各位女士,先生,上午好。”
特朗科先问好,他这句话说的很慢,一边说目光一边从1号陪审员开始,缓缓移动,确保与每一位陪审员都有过目光接触。
这是建立连接的一种方式。
问候完毕,特朗科开始正式陈述。
“这无疑是一起可耻的、令人作呕的犯罪!”
特朗科的开场发言并不出彩,一样的给桉件定性,一样的危言耸听,一百个律师里有九十九个会这么做。但很好用。
“奥维斯·德席尔瓦·贝拉斯克斯与被告同为巴鲁克学院学生,奥维斯来自德州圣安东尼奥的一个小县城,她的学费来自于贷款。”
“为了缓解家里的经济压力,也为了早点儿还上贷款,奥维斯业余时间一直在打工。从便利店收银员到酒吧服务生,再到一家叫魅魔的宴庆公司服务人员。”
“4月25日,被告在家里召开派对,所邀请的布设公司正是魅魔,奥维斯也在负责这次派对服务的人员名单当中。稍后我方将会提供这方面的证据。”
“派对上,受酒精或者别的什么支配,包括被告在内的至少两人对奥维斯实施了侵犯。”
“事后他们威胁奥维斯闭嘴,恐吓奥维斯,如果她敢把事情泄露出去,就让她好看。”
桉件陈述到这里,基本就已经结束了。
特朗科把桉情讲述的十分清晰,足够大家了解桉情了。
但他却没有结束的意思,而是继续将奥维斯后面的遭遇全部描述了一遍。
“奥维斯害怕报复,不敢泄露这个秘密,但显然有人并不想放过她。”
他就像在讲故事一样,娓娓道来。
“有人开始放出风声,说奥维斯是个不检点的女孩儿,说她故意勾引爱德华·诺顿,目的就是为了讹诈,结果被爱德华·诺顿识破。”
“在传媒大亨的推波助澜之下,舆论迅速扩散,铺天盖地的辱骂汹涌而至。”
“obje!”
“反对有效。”布鲁克林迅速做出裁定“特朗科,请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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