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
布鲁克林听不到他们的交流内容,但看得见杰森·布尔摇着头,最终耸了耸肩,并没有提出更换律师的申请。
爱德华·诺顿再次被带上证人席,依旧由特朗科进行质询。特朗科深吸了一口气,来到证人席前。
“你跟奥维斯·德席尔瓦·贝拉斯克斯早就认识,对吗?”爱德华·诺顿保持沉默。
特朗科继续道
“在之前的提问中,你已经间接的回答了这个问题,现在请你正面回答一下,是不是与受害人早就认识,并对她产生了兴趣。”这是个延续上次庭审的问题。
上次庭审中,特朗科因经验不足,没能把握住让被告说出侵犯动机的时机,这次庭审,他把这个问题拿出来了,这是对上次失误的补救。
爱德华·诺顿沉默了一会儿道
“是的,我跟她是同学,我们早就认识。”
“她是指谁?”特朗科严谨地追问道。爱德华·诺顿再次沉默了一会儿
“受害人。”
“受害人是谁?你能说出她的名字吗?”特朗科问道
“或者你记得她的名字吗?”爱德华·诺顿似乎有些不耐烦,又好像是恼羞成怒。
“奥维斯!奥维斯·德席尔瓦·贝拉斯克斯!”他微微提高声音。特朗科看了一眼陪审席
“你似乎很愤怒,为什么在提到受害人名字时会感到愤怒?”法庭上一阵沉默。
布鲁克林忍不住看向布伦纳。他发现布伦纳真的没有想象中那么厉害。
或许是因为法官当久了,他没有提出反对。从特朗科提问开始到现在,各个问题都不严格符合程序规则。
比如多个问题,重复性问题,纠缠证人,提问与桉件无关……可他就任由特朗科提问,任由爱德华·诺顿被诘问,没有提出反对。
这时候应该提出反对,打断特朗科的提问节奏才对。法官是不需要提出反对的,法官只需要在双方提出反对时做出裁定就好。
布伦纳似乎还没有完全适应身份的转变。爱德华·诺顿始终保持沉默。
他为什么愤怒?这个问题哪怕让爱德华·诺顿认真回答,他可能也回答不上来。
在一片沉默中,特朗科再次开口。
“我们收集了你的几位前任的信息,与奥维斯进行了对比,发现她们具有不少的共同点。”特朗科转身从杰森·布尔手中接过几份资料分发下去。
“她们都很年轻,跟你的年龄相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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