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会发现他其实很有能力。
韦伯斯特很容易就上手了自己的工作,并且出错的次数越来越少。最重要的是,他听话,又不盲目听话。
他有自己的是非观,在此基础上,他始终服从布鲁克林的命令。这就够了!
布鲁克林并不指望所有人都以自己的是非观为基准,重新塑造自己的是非观。
那简直是强人所难。反正他很看好韦伯斯特。挂掉电话,布鲁克林又给沃特·奥布来恩发了封邮件,感谢他帮忙调查哈里森。
做完这些,布鲁克林喊来韦伯斯特,准备开庭。…………布鲁克林很快收到了伯克从德州出发,动身前往新墨西哥州的消息。
下午,鲍勃带来新的消息,哈里森答应晚上见面。周五,也就是今天晚上见面,还是周日晚上见面,看似是根据布鲁克林的时间随意挑选的两个时间点,实际上是有深刻含义的。
布鲁克林给哈里森准备了四个选项。选项一,拒绝见面。拒绝见面代表着哈里森对布鲁克林有厌恶感,布鲁克林虽然目前对哈里森产生了兴趣,却还不至于到‘倒贴’的地步,如果哈里森拒绝见面,他自然会选择鲍勃的建议,不再纠缠。
选项二,不拒绝但时间延后。这说明哈里森自信自己能解决当前的麻烦,但需要集中精力,暂时无法分神,同时也说明哈里森对待与布鲁克林见面这件事很慎重,很正式。
选项三,周日晚上见面。这说明哈里森马上就会解决麻烦,他的麻烦根本不值一提,至少对他而言只是小意思,被栽赃陷害只是他一时大意。
选项四,周五,也就是今晚见面。这个选项具有很强烈的紧迫感。一般而言第一次见面的陌生人,哪怕是找工作面试,也很少当天沟通,当天就约见面。
陌生人一般至少都要隔一天约见面,这是基础礼仪。这种礼仪只有在非常熟,非常要好的朋友身上才会失去作用。
哈里森选择今晚见面,不是他看重与布鲁克林的会面,也不是他有多崇拜布鲁克林,迫不及待,想要立刻见到布鲁克林。
而是他需要抓住一切可能出现的助力,就像溺水者不顾一切抓向四周一样。
哈里森的情况不容乐观!布鲁克林答应了今晚的见面,当鲍勃开车赶到约定地点与布鲁克林汇合时,发现韦伯斯特竟然也在场。
不用鲍勃主动问起,布鲁克林就解释说他原本准备让韦伯斯特跟自己去的。
这个决定让鲍勃一阵无语。
“好了,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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