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一物。
“大王,咱山寨呢?”
李七巧心中一沉,自己加入前,山寨里只有孟德一个人。
该不会连山寨都没建好吧?
“咱山寨在那山谷里,今晚先在这里过凑合一晚。”
李七巧是个聪明人,猜出了孟德大概是忌惮那六人,但聪明人与笨人的区别在于,看透之后会不会说出来。
聪明人知道在什么时候闭嘴,蠢货一旦看出来总喜欢告诉所有人,他看出来了,以此证明自己是个聪明人。
两人在树林中寻了片空地,生起篝火,孟德随手打了只小型妖魔,不久香味弥漫,好几年没吃过肉的李七巧哈喇子止不住的流。
这些妖魔孟德弹指可灭,可如果换作李七巧的话,恐怕她才是作为食物的那一方。
孟德感觉到李七巧一直在偷偷看自己。
那副小眼神,似乎是在说我能吃一块吧,就一小块。
孟德手起刀落,削下一条成年人巴掌大的大腿,递给李七巧。
李七巧眼珠子瞪得滚圆,似乎有些不相信眼前的事,是否真实。
自从父母双亡后,她便一直在城中一家餐馆做学徒,平日里经她手的食材都是山珍海味,到她肚子里的却都是咸菜窝头。
哪怕客人吃剩下的,也轮不到她这个瘦弱姑娘。
一口下去,李七巧满嘴流油,眼睛里都冒光啊。
回想以前自己过的那是什么日子?
孟德做散修时,风餐露宿了一百多年,手艺没得说,无论是对火候的掌握,还是放血等能提升食物口感的步骤都处理的恰到好处。
再加上些灵药晒干后磨成的香料,绝了。
不止味道好,在灵药作用下,李七巧的体魄也在逐渐改善,身体里的杂质会逐渐排出。
不过单靠这些香料,效果不大,一天吃三顿,估计也得吃上十天半个月,才有可能让她的体魄无限接近炼气修士。
“大王,咱们寨子里就俩人,是不是有点寒酸?”
吃到美食,人的心情总是好的,李七巧对于孟德山贼这个身份的恐惧消失了不少。
会做饭,而且手艺相当好,温柔体贴,无论是找柴火打猎还是烤肉都是孟德在做。
综上所述,李七巧甚至觉得孟德虽然是个打家劫舍的山贼,但是好男人,除了长得丑外没话说啊!
孟德当了那么多年的代理宗主,无论是打官腔还是画大饼都是一把好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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