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散乱之心,以佛教智慧去观想事物的道理,获得人生的觉悟。
十二因缘,所谓十二因缘,就是:无明,行,识,名色,六入,触,受,爱,取,有,生,老死。(1)无明缘行:无明,指众生对佛法真理、对宇宙人生真相的无知状态。正因为无知,由此产生行,即盲目的冲动,亦即意志活动。
2)行缘识:正因为有意志活动,因而产生心识,识即精神活动,指按照意志活动投生后产生最初的意识。
3)识缘名色:由于心识活动而形成精神和物质的胎质。名,指概念,精神方面;色,指色质,物质方面的形体。
4)名色缘六处:六处,又称六入,在此指六根,即眼、耳、鼻、舌、身、意等感官和认识器官。这时,胎质逐渐成熟,即将诞生。
5)六处缘触:触指接触,指胎儿出生后,六种感觉和认识器官与外界接触。
6)触缘受:受即感受、接受,由于身心逐渐发育,六根与色、声、香、味、触、法六境接触频繁,而产生相应的或苦或乐、或不苦不乐的感受。
7)受缘爱:爱指爱欲、贪爱,随着年龄的增大,在不断感受的基础上产生分别心,有了爱恶之情。
8)爱缘取:取即执着、追求,正因为有了贪爱,到了成年以后,爱欲强盛,开始对外界执着追求。
9)取缘有:这里的有,指思想、行为所产生的难以抹掉的后果,即业,分为善、恶、无记三种性质的业。由于执着,造下了种种业。
10)有缘生:正因为有了业,这种业必然产生未来的果报,使人在死后重新投胎受生,从而导致来世的再生。
11)生缘老死:有了生则必然招致老、死。这样,十二个环节辗转不断地生死轮回。
因果业报即为:(1)邪因邪果,即将万物生起的原因归结为大自在天等超人格的力量。
2)无因有果,即承认现存的现象世界为果,但此果的原因是难以探究的,故否定此果的起因。
3)有因无果,即承认现存的现象世界为因,但此因的结果是难以探究的,故否定此因的结果。
4)无因无果,即否定因果二者,不承认一切因果。
业果若不定,便成无因果;业果若决定,众生不成佛。当知业可转,如二水相投:热多冷从热,业由心造,业随心转"。
三十七道品,三十七道品,又作三十七菩提分,指为追求智慧、获得觉悟而进入涅盘境界的三十七种修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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