顿效果不明显,不过长期的吃下去,肯定能让它快速成长起来的。
随后,林风便打开淘宝店,然后又预定了一批人参。
毛毛一天吃二十根,买一百根也只能吃五天而已,这一次,他直接订购了一千根,也就是接近两个月的量,以后毛毛就以人参为食物了。
中午十分,林风和陈立军等三人在学校附近的一家麻辣香锅点了点东西。
上次因为周晨文想花钱购买毛毛的事情,林风和周晨文之间有了一些隔阂,不过面子上还都是过得去的,所以这次林风请客,周晨文也来了。
四人一边吃着东西,一边闲聊着,只听赵凯道:“风哥,你那只小狗呢,这两天怎么不见了?”
“我在外面租了个房子,让它自个儿在外面住了,我白天过去看一看,毕竟在寝室不太方便。”林风开口道。
“那只小狗长的是真挺酷的,我从没见过那个品种的狗啊,那到底是什么品种?”
“我也不知道,可能是变异了吧。”林风开口道。
周晨文听了两人的对话,眼珠子转了转,他对于毛毛,也非常的喜欢,周晨文家里条件不错。
在寝室里,他家条件也是最好的,周晨文也自小就喜欢养狗,养过不止一条狗,毛毛是他见过最漂亮的狗了,可惜哪怕他当时说要高价购买,林风也不答应。
不过现在,周晨文却是有了另外的想法,那只小狗现在独自在外面租的房子呆着?如果自己让人去把狗给偷回去,那自己不就拥有那只狗了?
周晨文这个人,总体上不坏,不过人有些自私,在寝室里,他也把自己当成了整个儿寝室的中心,其他人都围绕着他转,或者说,全世界都围绕着他转。
之前没有什么冲突的时候,大家关系还是很好的,不过,在林风拒绝将毛毛卖给他之后,他心里其实很不满意的。
在他看来,林风一个穷逼,过的紧巴巴的,自己说要大价钱买狗,既满足了自己对狗的欲望,同时给接济了林风,林风有什么资格拒绝?可偏偏林风就拒绝了。
而现在,林风又和校花一起看电影,成为了寝室里甚至学校里的风云人物,这让一直都觉得世界绕着自己赚的周晨文觉得,自己从主角变成了配角,因为对林风的不满意。
所以,在他想到用偷狗这种方式得到毛毛的时候,他也没有任何的内疚的,反而觉得理所当然。
接着,周晨文装作很随意的问道:“你还单独租了房子啊,是准备和赵大校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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