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男人。
以她的傲性,如果他不再出现,她也不会来纠缠,可如果他要她,就必须绝对主动,不能给她思考的空间。蒂珐不会让防卫出现空隙,要是不追紧,他会被排拒在心防外。
所以,他自动出现了,管她怎么想,他都要进入她的世界。
这是爱情吗?
说真的,他不知道。他以前谈过恋爱,跟女人交往过,牵手约会看电影,照世俗认定的方式来,但很无趣,所谓的恋爱对他来说,像扮家家酒。
他跟蒂珐没在谈那种恋爱,没界定过彼此的关系,心中却有种非常特别的感受,他们不约而同为对方保留了最特别的位置。
乐团的贝斯手后来向她告白了,她一秒也没考虑,便回绝了对方。
他依旧不甩专程来听他唱歌的女歌迷,我行我素。
他们完全沉溺在“他们”之中。
在此之前,他不觉得自己是耽溺于rou/体之欢的人。他喜欢激烈冲刺之后,畅快淋漓的感觉,于他,像一场全心力投入的运动。
但是跟蒂珐的性,那是做,是一种玩乐,不只是推进抽出,高潮也不是它的完整意义,他享受过程的每一秒,她的旗鼓相当令他备受挑战,她的尖叫低吟让他满足,而她最后的臣服,让他自觉是个战无不胜的君王。
尝试新体位时,最能看出她骨子里的真实性格,她不是不害羞,可仍会像猫咪一样,被新奇的事物吸引。
她超越了他能想象的美好,他对她的需要太沉猛,用爱来形容,尚且不足。
蒂珐捧着烫好的青菜转过身,一见他怔愣的模样,立刻警告,“吃饱饭之前,不准跳到我身上。”她已经学到,这男人是得寸进尺的高手,只要她没严正拒绝,他就当没意见。
他在步步进逼,不只是床笫之间,他也在介入她的生活。在她想清楚之前,他已经天天登门,等她回过神时,他已经把这当自己家,带笔电过来工作,有时是白天处理不完的公事,有时是作曲。
他在入侵,她却感到安心。她知道自己太过习惯于筑起隔离,否则不会连朋友也不交,可他却巧妙的趁她不设防时,进入她的世界,霸据不走。
她有点懊恼,他太过理所当然的和她在一起,却又不得不赞赏他用上这种手段,让她就擒。
不过话说回来,他不是一味索求而不付出,虽然没承诺什么,但他用行动表达诚意。他们的作息不一致,为了见她,他睡到半夜得起床,去接刚刚下班的她。他无一句怨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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